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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推动对俄文化交流

  近日,黑龙江省文化厅提出2016年工作计划,表示将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并将以对俄交流为重点,进一步推动龙江文化走出去,加强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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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计划同时提出,将继续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进一步打造升级现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健全覆盖全省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

  工作计划着眼于十三五文化改革,以补齐文化短板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从艺术创作,产业发展,文化保护,市场监管,对外交流等角度综合分析黑龙江省实际情况与形势,提出了以标准化均等化为突破口,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推动艺术创作取得新成果;以实现产业发展预期为目标,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等八项计划,并表示将突出重点,务实创新,为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打好基础。

  以下为政策全文。

黑龙江省文化厅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谋划好今年的文化工作,对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意义重大。文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文化改革发展重大任务和文化强省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落实中央制度设计为抓手,以补齐文化短板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务实创新,力求实效,为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打好基础、开好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谋划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

  1.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把全会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转化为十三五时期全省文化改革发展的科学思路和有效举措,着眼全局和长远,认真谋划全省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科学设定目标任务,紧扣全面小康文化发展任务,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理清发展思路,把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到文化工作全局,以新理念引领文化新发展。注重政策推动,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度设计,完善文化发展政策保障体系。突出补齐短板,既关注文化自身短板,又要补齐社会发展的文化短板.坚持项目带动,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谋划一批民生项目,用重点项目带动工作整体进展。在衔接国家和省规划基础上,编制出台契合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贴合黑龙江文化实际、符合人民期待、科学务实管用的《黑龙江省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做好规划宣传、解读,制定分工实施方案,推动规划落实。

  二、以标准化均等化为突破口,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 抓好制度设计和政策落实。继续抓好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督促各地尽快组建协调机构,出台地方《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落实国办《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购买目录。贯彻落实国办《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尽快出台我省实施意见。

  3.加快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开工复建省博物馆新馆。加大地市级三馆和县级两馆达标建设推进力度,指导督促各地制定计划,落实配套资金,争取国家支持。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督查机制,争取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补贴标准,确保其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加强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建设,继续实施行政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特别注重贫困地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加大项目、资金和政策倾斜力度。

  4.继续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整合现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项目,进一步打造升级全省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健全覆盖全省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继续推进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推动基层综合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建设乡镇基层服务点、数字文化驿站不少于1000个,推进全省边防部队数字图书馆服务全覆盖工作,并结合新型SSLVPN专网建设,将移动数字服务和远程数字服务普及到各类公共场所,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丰富完善具有龙江地域特色的数字文化资源,完成8个地方特色数据库项目。

  5.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指导督促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首批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通过终期验收并挂牌。做好第三批国家示范区(项目)创建中期迎检。深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争取更多国家补助和地方配套,扩大免费开放范围。巩固放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传统优势和职能作用,坚持举办各具特色专题展览,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和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继续组织百馆千站下基层送欢笑到基层高雅艺术进校园金色田野和城市之光等惠民活动,举办第二届农民文化节,拓展群众参与广度和深度。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发展,探索建立群众文化需求跟踪反馈机制,推动文化志愿服务机制化常态化。

  三、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推动艺术创作取得新成果

  6.加强艺术创作生产规划引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把握中心任务,创新理念方法,抓住关键环节,推动艺术创作生产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剧目生产立戏决策、创排储备、投入保障、评价激励等机制,制定省直院团艺术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创作计划,制定优秀作品奖励扶持办法。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清理文化评奖,减少奖项、压缩规模。鼓励艺术理论研究和批评,用健康的艺术评论引导艺术创作价值取向,提高艺术研究服务艺术生产的水平。完善艺术创作人才库和题材库。组织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探索建立深扎的长效机制。

  7.着力打造重点剧(节)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打造精品,省级重点抓好现实题材评剧《千里沃野》、新编历史题材京剧《完颜亮》等原创剧目,争取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评比展演。打磨提高现有剧目《松江魂》、《炫酷北国》等,选择龙江剧、音乐剧、舞剧、相声剧优秀剧本进行创排。指导各地精品创作生产。组织纪念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创作展示活动。继续实施黑龙江省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抓出一批精品,做好收藏和展示。举办全国歌词邀请赛,依托阿城版画基地举办全国版画大赛,组织第六届白淑贤杯全省地方戏小戏小品比赛。组织参加第十七届全国群星奖评奖活,配合省民委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完成第十三届冬季大学生运动会开幕式演出。组织好国家艺术基金年度一般项目和滚动资助项目申报,开展申报培训,争取更多国家支持。

  8.落实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政策。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戏曲艺术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出台我省扶持政策。实施戏曲振兴工程,通过支持戏曲剧目创作、扶持戏曲院团发展、加强戏曲演出和普及、重视戏曲传播弘扬、改善戏曲生产条件、开展优秀剧目和传统唱段数字转化等,促进戏曲的传承、发展和振兴。做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

  四、以实现产业发展预期为目标,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9.谋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立足龙江特色文化资源,围绕文化产业重点行业和转型升级重点任务,继续谋划生成一批创意水平领先、文化内容突出、市场前景广阔、营造文化氛围的重点项目,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投资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以项目建设带动产业提质增效。审核确立2016年省重点推进项目,召开全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推进会,继续实行省市双重推进机制,促其尽早投产达效。规范安排使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合理安排、安全使用、发挥效益。

  10.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在哈尔滨市打造一台高水平、高质量的驻场演出,做好整体策划、项目设计,推动落地实施;在雪乡推出大型冰雪实景演出《一场雪一万年》;继续在哈尔滨市举办覆盖全年、特色鲜明、较高水准的系列驻场演出;指导推动五大连池、镜泊湖、伊春等省内重点旅游景区加快打造优质特色驻场演出项目。跟踪推进《黑龙江省互联网 文化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建设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策划推进一批文化创意项目。整合资源实施银都电影文化产业综合体项目。综合运用俄罗斯文化元素刻画哈尔滨文化艺术氛围,做好哈尔滨国际油画交易中心宣传推介、策划营销和运营管理,办好以俄罗斯精品油画为重点的美术作品常年系列展览。

  11.努力搭建文化企业推介融资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组织好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动漫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家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申报工作。加大特色文化资源、优势文化企业、优秀品牌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组织文化企业参加省内外大型经贸文化交流、招商、展会活动,推动文化企业开展全方位的对外文化交流和投资合作。落实国家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的优惠政策,搭建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服务平台,举办中小微文化企业贷款融资培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文化和金融产品紧密对接、合作升级。

  五、以有效保护为前提,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12.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和利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确立科学的十三五时期文物工作理念、思路和目标任务,启动文物保护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组织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加大省内长城资源保护力度,建立长城动态监测预警体系,组织编制分级保护规划,争取国家立项。指导编制中东铁路历史建筑群总体保护规划,开展中东铁路建筑群数据平台建设工作,争取年内完成。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立项申报和工程技术方案编制,组织指导一批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防和维修项目实施。继续开展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制作树立工作。

  13.强化考古调查发掘研究工作。配合大遗址保护展示和合理利用组织遗址考古。服务基本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好基建考古和文物保护,配合地铁2号线施工、三江治理工程实施适时开展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按照国家批复方案组织实施霁虹桥保护工程。重视基建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建立完善跟进保护的机制,对调查发现的文物立即实施有效保护。

  14.夯实博物馆事业发展基础。全面完成第一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任务,建立标准化的全省国有馆藏文物数据库。制定《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推动文物资源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指导有条件的馆高标准、高起点实施一批精品陈列展览的数字化。用好省级文物征集专项资金,指导各馆开展符合馆藏定位的文物征集,不断改善省直各馆馆藏。组织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申报,开展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争取制定出台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指导意见,扶持行业和民办博物馆发展。鼓励博物馆文创产品的开发。

  15.科学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完善非遗保护传承政策法规体系。做好伊玛堪和望奎皮影两个联合国项目迎接履约验收工作,整理近年保护成果形成履约报告。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非遗保护传承模式,编制国家级代表性项目整体保护规划,启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进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建设,公布第五批省级名录,做好第五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组织十三五国家补助非遗基础设施项目申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支持项目库。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传统工艺大赛等展示评比活动。召开非遗理论研讨会,出版一批非遗研究成果。

  六、以创新管理方式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

  16.不断加强各类文化市场监管。按照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目标,主动适应市场主体、内容和宏观政策的变化,创新管理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面应用和升级改造,开展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试点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传统管理方式向新的管理方式转变,不断提高用科技手段管理文化市场的能力。继续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文化娱乐游戏业转型升级。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市场发展,探索网络文化市场内容监管的有效方法。加强艺术品市场监管,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出台行业协会建设指导意见,推动行业协会发展。加强全省执法人员培训,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计划,探索推广地市间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机制,不断提高综合执法专业化水平。

  17.切实加强文物执法。推动各级文化市场机构切实履行综合执法职责,承担起文物执法任务。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建立文物保护执法巡查和督察制度,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文物破坏案件,坚决遏制打击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文化遗产尊严。抓住《文物保护法》修订和《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利用遗产日、博物馆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18.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启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认真研究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保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在改革中理顺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

  七、以对俄交流为重点,进一步推动龙江文化走出去

  19.办好第七届中俄文化大集。落实中俄两国总理会晤共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扩大活动规模,创新活动形式,推动将经贸、体育、教育、旅游等各领域务实合作纳入大集总体框架,进一步做优做大。探索申报试行中俄边境文化走廊艺术节,推动边境县市更广泛深入地开展对俄交流。

  20.落实好重要交流任务。按照省政府部署组织好第三届中俄博览会期间的文化活动,落实好省政府与俄滨海边区互办省日文化交流项目。服务对俄全方位交流需要,创排一台俄罗斯文化特色的综艺晚会《走进俄罗斯》。加强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的联系,推动龙江特色文化项目走进非洲、欧洲。扩大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组织文化代表团赴台湾执行文化部欢乐春节任务。

  八、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1.继续深化文化系统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依法规范权责清单,精简审批项目。继续深化国有经营性单位改革,推动转企改制院团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形成有文化企业特色的经营理念和治理结构,体现社会效益的要求。推动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用人、分配、激励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完成省图书馆理事会试点工作。

  22.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在职学习、业务培训、报告会等,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文化工作者专项,构建全省基层文化队伍现代培训体系,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配强配齐厅直单位班子。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员选调、招聘。继续实施艺术人才培养计划,办好在中央戏曲学院的戏剧导表演高研班、在中央音乐学院的词曲指挥高研班和在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歌舞表演实践班,集中培训55人,选派一批有潜质的学员进名校、拜名师一对一重点培养,做好委托北京戏曲学院为我省免费培养戏曲人才的招生推荐工作。做好艺术职业学院的招生办学工作,强化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提升新增专业,推进教学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出台《黑龙江省文化与教育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承办国家艺术职业技能评比。规范管理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组织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等国家文化艺术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立项,做好课题结项跟踪督导。

  23.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文化系统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文化系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开展干部读书学习活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24.以提高机关协调运转水平为目标,加强政务协调、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规范化建设,完善督办工作制度,建立规范高效的抓落实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改革发展重要问题调查研究,推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和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加强省文化厅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采集报送机制,扩展信息渠道,提升信息质量,加强新媒体开发应用,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加强财务和预算管理,开展厅直单位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做好中央、省级各项专项资金的争取、申报、落实工作。

  25.加强全行业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推进安全隐患整改,督察行业安全责任落实,努力确保全年全系统全行业无重大事故。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老干部服务工作、共青团工会工作,提高后勤保障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文化系统和谐进取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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