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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幼棣:艾滋病在中国一度成了“机密”

   艾滋病的中文名称叫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它的英文名称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英文缩写是AIDS。

   1981年,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医学中心从一同性恋者身上首次发现这一奇特的病症。差不多同时,美国疾控中心也报道了这种疾病。

   这种疾病很快传播开来。1983年,法国巴斯德研究所蒙塔尼亚教授等首次报告,从一位淋巴腺综合病患者体内的组织上,经过细胞培养,获得了一种新病毒。两位美国学者稍后也获得了相关的病毒。1986年6月,国际微生物学会及病毒分类学会将这几种形态、核酸排列、蛋白结构、细胞嗜性均相同的病毒,统一命名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而此前的科学上的混沌期,正是法国发生因污血造成千余人艾滋病感染的时期。

   后来,我深人到云南、广东等艾滋病流行地区,调查国家关于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情况,学习了相关知识,并与医务人员和患者交谈,进一步了解了发病的经过艾滋病感染者发病之后,并非死于艾滋病本身,而是死于全身免疫力的完全丧失。任何一个疾病,感冒、肺炎、碰伤和出血,都可能并发其他疾病,致人死命。

   据研究,这种疾病最早可能在非洲流行,其病毒有HIV-1和HIV-2两种类型。其中一种与从非洲白眉猴、猕猴、绿猴等分离出来的猴免疫缺陷病毒较为相近;另一种与从一只黑猩猩上分离出的病毒相似。在非洲一些地方,人们常将绿猴作为食物或宠物词养,人与猴的关系密切,艾滋病毒极有可能从动物传至人类,再从非洲传至世界各地。非洲一些国家艾滋病高发也证实了这点。

   这种从动物到人类的病毒传染扩散路径,在2003年我国非典的大流行中,再一次被复制。

   狼在门外徘徊的时候,国内的舆论界很重视,报道也不少。

   在这一时期,全社会包括卫生行政部门都把艾滋病当作舶来品,当作资本主义的病,是西方资本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产物,对艾滋病是否会在中国大规模流行、爆发存有怀疑。一种主流的意见认为,只要扎紧篱笆,关好门,资本主义的病就进不来了。

   1985年,一名美籍阿根廷旅游者来我国后突然发病,住进协和医院,不久后死亡。其家属告之,他在美国已被确诊为艾滋病患者。这是我国发现的第一例艾滋病人,当时也认为是偶然,媒体作了详细的报道。

   大抵在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在云南一些静脉注射毒品的人群中,发现了艾滋病感染者,在东南沿海发现一些通过性传播的感染者。这时,我国对各地发现艾滋病感染的报道,忽然沉寂了,报纸电视上再也看不到艾滋病的相关新闻了。

   一些研究者认为,当时我国卫生部门对艾滋病感染信息进行了封锁,仿佛是国家秘密。政府主要是采取了鸵鸟政策,不承认HIV/AIDS有可能成为问题,也不愿公开予以讨论,更不愿帮助行为者予以避免。(《多学科视野下的 艾滋病应对》,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这有一定的依据。

   贩毒、吸毒在中国都是非法的。尽管事实上存在,特别是卖淫嫖娼在娱乐场所并不鲜见,一些官员也常混迹其间,并有过不良行为,但没有一个人会承认有事实上的红灯区和暗娼、嫖客的存在。如果公开报道这类色情场所存在艾滋病感染的高危人群,不是承认中国仍有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垃圾吗?

   记得,十多年前,看到太原有大卖场一样的歌城金昌盛银昌盛等娱乐场所,灯红酒绿,周末还停着不少北京等牌照的外地汽车,感到奇怪。当地的官员告诉我,他们都是到这里来消费的。我们一不靠海,二不靠边,也就这点环境吸引客商,吸引投资。类似的话,我还在东北、贵州等中部地区采访时听说过。

   于是这类视而不见的地方,极易成为艾滋病、性病防治的盲区。而且,如果在娱乐场所查出妇女带有避孕用具,竟被公安部门当成卖淫等不良行为的证据。为此,计划生育部门多方呼吁,但不被采纳。

   于是,出现了政府公共卫生的缺失。而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应该与公共卫生决策层上的认识和判断失误有关。

   2003年流行病调查显示,全国14个省(自治区)30个地区,有偿采供血人群艾滋病毒总体检出率为2.7%。但各地检出率差异很大。湖北随州的检出率为33.7% ,山东菏泽为8.9%,吉林为5. 8%。(《警惕艾滋出版社,2005年)

   其中,河南一些地区感染率最高,为40%以上。即两个卖过血的农民中,有近一个感染了艾滋病毒。这已无异于一场历史罕见的毁灭性大灾难!任何灾难对三农的打击,莫过于此。感染者有的在几个月内,有的在几年十几年后,肯定会发病!

   这些人大多数是在1992年至1996年间感染的。据报道,在此后几年里,河南一些地区血站仍然管理混乱,血霸猖獗。而现在一些资料与媒体报道,极其冷漠而无耻地把血液污染传播的原因,归之为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等。

   贫困不是艾滋病感染与传播的原因,无论是献血或卖血本身,也与艾滋病没有必然干系。而造成河南等农村地区艾滋病感染流行的,恰恰是中国公共卫生机制上的斑斑诱蚀。

   贫困农村,大部分离县城较远,交通不便,农民生活虽然艰辛,平常也很少进城,连血站的门都摸不着,更谈不上自愿卖血了。无可否认,当时不少血站 (浆站)生意清淡。有证据表明,一些政府部门官员不干正事,却有天生的搞商业的才能与禀赋,在他们的同意或授意下,血站(浆站)委托一些人,主动出击,下乡组织农民进城卖血,或者委托他们到农村去采血。这些人中相当一部分,后来成了血把头。他们与当地一些不法分子相勾结,与无良村干部相勾结,甚至以暴力为依托,强迫威逼农民,整拖拉机拉人到城里卖血。

   血把头、血霸,不少是地痞流氓、旷悍之徒,少数是村干部,按人头或卖血的数量抽取血钱。而血站、浆站,则通过向血制品企业提供原料,赚取合法利润。这样,在政府卫生部门的血站与卖血或献血者之间,出现了不受监管的中介组织,实际上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卫生行政权力卷人到了逐利之中,官商与社会上的血把头勾结,垄断了血液制品的原料市场,盘剥卖血农民的手段令人发指。

   这些人无法无天,甚至没有受过基本的采血卫生的培训,为了降低采血费用成本,克扣农民的血钱,采血器械重复使用,血袋等极不卫生,造成中原一些贫困地区艾滋病大面积感染传播。在短短几年中,一些贫困的卖血村成了艾滋病村,村民健康迅速恶化,万户萧疏鬼唱歌,农村经济和社会活力,立即丧失。

   后来,这些情况反映到中央,引起中央的重视。卫生部门着手对血站和血浆市场整顿,把血站和浆站分开。血站仍由卫生部门管理,主要是义务献血或卖血,为医疗上的临床抢救使用。浆站抽取的是血浆,供药企生产血液制品使用,这部分与卫生行政部门脱钩,划为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合格的关闭,卫生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

   卫生部门的血站市场化、市场失效的判断在这里用不上。如果当时人们还不认识艾滋病毒的话,但从静脉抽取血液的基本卫生常识,不至于不懂吧?人们不禁要问,血站的一些人与血把头究竟有什么利益关系?

   血污染引起艾滋病的传播,这绝对算得上性质恶劣的卫生事件。在河南省,当地一些贫困农民靠卖血盖房子,娶媳妇,感染艾滋病后留下孤儿寡老。目前,艾滋病还不能彻底治愈,预防和控制难度很大,需要救治的病人越来越多,医疗救治的压力越来越大,消耗了巨大的卫生资源,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可能担心国际上的影响,各地整顿血站基本上也不作报道。由于缺少社会的监督,整顿又在卫生部门内部进行,不合格的血站被关闭了事,造成血液污染、艾滋病传染的真相,至今仍被遮掩。这种内部处理式的查处,一些污血事件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调查和法律追究与处分,有的还在仕途上不断高升。 一些举报血站问题的人,此后反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报复。

   在现有卫生体制下,在危害极大的污血事件中,最难治理的,其实不是民,而是官。我后来在一些地方调查时,经常听到有人反映某某卫生局长如何,某某人老婆与血把头有勾结等。这些小道流言真真假假,欲说还休。过去了十多年,也许很多真相永远搞不清了。

   像河南卫生部门这样采取两种极端的做法,真是全国少见。河南是血液污染导致艾滋病传染的重灾区。浆站和血站分开,从卫生部门划出去后,过去200 多个血站搞经营卖血浆,现在全省竟然没有一个浆站。在药企调查时,河南一家生产血液制品的大型企业老总感到非常郁闷,不可理解。他认为,八因子等生物制品均以血浆为原料,是治疗白血病必需的药品。我们现在不得不从贵州等地进血浆,企业因原料不足经常停产。河南是个有1亿人口的大省,也是医疗大省,每年需要大量的血液制品。

   他认为,河南卫生部门关闭所有的浆站,是不人道的。当初有200多个浆站血站,卫生部门假借义务献血之名,到处组织和发动群众献血卖血。现在对预防血液污染,技术装备上已经没有任何问题,只要严格按规程操作,不会再发生艾滋病感染。可卫生行政为什么不批浆站呢?大概是部门从自己利益考虑。因为从血浆中可以提取七八种生物制品,不同的病可以用不同的药。现在血液制品严重短缺,医院就动员病人接受输血,对本来可以不用输血抢救的病人来说,其实不但价格高,还造成了大量的浪费。

   与献血相比,利用血浆把血球输回人体,对健康的影响要少许多。美国健康人半个月就可以献一回血浆。目前,我国的血液制品短缺,价格上涨。大多数血液制品需要从国外进口,这主要因为血浆原料短缺之故。一家生物制药企业的经理说,我们运药品的车,进入北京一家大医院的门,就被人围上来抢完了。

   根据中国区滋病病例报告显示,从1998年至2002年,我国艾滋病例报告人数年增长30%以上,说明中国艾滋病防治的形势十分严峻。联合国提供的报告认为,中国目前艾滋病状况相当于10多年前南非的情形。如果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艾滋病的感染人数可能达到数百万。(杨国才《多学科视野下的艾滋病应对》,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

   目前,我国艾滋病传播途径大约有三种:血液(献血或卖血、一些医院不洁的输血),目前此类方式正得到控制;一些地方的性传播;以及吸毒传播,主要为注射毒品的工具。

   国家为艾滋病防治付出巨大努力,对患者实行四免一关怀,即免费自愿咨询和检测,对艾滋病感染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孕产妇实行免费母婴阻断。同时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救助艾滋病致孤儿童、贫困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如云南德宏州把近900名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部纳入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在校的享受两免一补,免费上学。在广东,治疗一位艾滋病人,每年仅政府的花费就需要3万元左右,在云南需要2万元左右。

   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全国对艾滋病感染者免费抗病毒治疗,累计已超过6万例。每治疗一例,年财政补助至少需要1万多元。在云南边境地区调查时,有人反映说,这项政策非常不公平。新农合政府补助一人一年只有100多元,而那些注射吸毒、卖淫嫖娼感染上艾滋病的,一年补助1万来元,这合理吗?现在还有多少老实贫困的农民看不起病!

   一些专家说,抗艾滋病的药用了几年后,抗药性增强,还得上二线的进口药,那每年人均费用得1.5万元。如大量感染者陆续进人抗病毒治疗阶段,国家财政费用的支出将大大增加。

   某地一位官员,据说得了艾滋病,一年多时间,光医疗费用就花去了上百万元。按相关规定,医院要替患者保密。艾滋病的治疗,多数用在免疫力丧失后出现的并发症,仅看报销的治疗项目,是很难看出来的。云南某地区,两官员得了艾滋病,一年也各花去数十万,当地公费医疗有苦难言。我问他们的艾滋病是怎么得的?虽然无从知晓,但既不吸毒,又不像穷人那样卖血,人们能猜测出个大概。

   据了解,第一批检测出的艾滋病患者,至今已经15年了,还活着,能下地劳动。如按每人每年1万元计,我国每年提供给艾滋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财政支出就得数十亿元。

   确实不能说完全公平,但这不能构成不提供免费治疗免费药品的理由。吸毒、性感染艾滋病的,大多有个人原因,和一些不良的行为有关。但是,应当看到,在2004年以前,采供血是艾滋病主要传播方式;2004年到2007年之间,静脉吸毒是主要传播方式;2007年以后,性接触传播比例快速上升,成为艾滋病传播的主要方式。目前,经性传播感染的人数已占总数的56.9%。

   毫无疑问,在血站或医院通过血液感染的,政府应该承担责任事实上是,不得不为一些人的过错犯罪以及由此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全部买单。

   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遵循内外有别的原则,百般遮掩,报喜不报忧,以免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因而屡屡应对失据。直到2003年非典在中国爆发,这种局面才得到改变。

   来源:东方历史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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