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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一审胜诉

中国文化传媒网讯 (记者周志军)网络新媒体时代,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近日,“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客户端互诉对方不正当竞争的官司引发业界关注。虽然目前法院一审判定“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胜诉,但此类版权纠纷的增加仍令不少正在或者准备投身新媒体创业大潮的创业者心生担忧。为此,诸多专家和业者也呼吁,自媒体要保持自律与道德自觉,为整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据了解,已经小有名气的诗歌类微信公众号“为你读诗”由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2013年6月1日正式推出。此外,目前,市场上还存在“为你读诗”客户端、“为你读诗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并申请登记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因认为上述行为系有意“搭便车”,混淆公众视听,构成不正当竞争,尚客圈公司将为你读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善(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索赔500万元。而在这起诉讼之前,因尚客圈公司曾经发布的一则声明,为你读诗科技公司认为其侵害该公司声誉,构成不正当竞争,亦将尚客圈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删除相关言论,消除影响、恢复声誉。

12月初,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这两起诉讼先后做出一审判决,首先驳回了为你读诗科技公司有关诉尚客圈不正当竞争的所有诉讼请求,之后再判令其和首善文化公司立即停止在涉案App、企业名称及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为你读诗”字样,并判令两公司共同赔偿尚客圈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微信公众号“为你读诗”在“为你读诗”App推出前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从而构成知名商品,而“为你读诗”四个字也已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因此,“为你读诗”App的所有者为你读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于一审胜诉,“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创始人潘杰客说:“‘为你读诗’项目发起的宗旨,是为诗歌爱好者打造一个平台,也是想倡导一种诗意的生活方式。”他希望有更多的人能致力于诗歌的传播,欢迎竞争,但坚决拒绝剽窃。

中国诗歌学会会长黄怒波认为,一个文化品牌成功之后,有正常模仿现象可以理解,但侵权是很恶劣的方式,是对原创者的不尊重,这样的行为无论是对文学创作还是产业创新都会造成很不好的负面影响。同时,他提醒,在互联网时代的市场环境中,新媒体创业者要有版权意识,要学会自我保护。

有法律人士认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日益蓬勃的今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与正当权益。该案例对于推动“双创”背景下的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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