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湖渔歌、惠州咏春拳、龙门农民画、小金口舞麒麟……璀璨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民间和历史中打捞出来,成为记录人类文明的活记忆。入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惠州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随之升温。记者14日从惠州市文广新局获悉,《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即将出台,目前正征求市民意见。
此次纳入保护范围内的非遗项目是指全市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等。
《办法》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调查、记录、保护、传承、扶持、利用等都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市、县(区)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设立专项资金开展保护工作。为继续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申报非遗项目或代表性传承人,并给予多方面政策扶持。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增至21项
11月,省政府公布广东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客家酿豆腐烹饪技艺、黄金酥丸制作工艺在内的惠州8个项目同时入选。至此,惠州拥有的省级“非遗”项目已增加至21项。其中,国家级非遗项目有2项,省级项目21项,市级项目54项,县(区)级77项,省级传承人9人,市级传承人33人,县(区)级传承人90人。
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人表示,惠州作为客家文化、广府文化、潮汕文化的交融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在社会发展演变中,不少传统非遗逐渐衰落甚至消失。目前,列为各类非遗保护项目的仍然占少数,大量优秀非遗资源仍散落民间,等待着被重新发现、整理和申报。
对此,《办法》明确,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调查、汇总、筛选、接收申报、保护等职责,要求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立、更新档案和相关数据库,妥善保管实物资料,防止损坏和流失。非遗项目采取逐级申报方式,对于列入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市政府将逐级申报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办法》提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价值,鼓励向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委员会将承担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项目评审和专业咨询,并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生产性保护项目可转为文化产品和服务
《办法》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属地保护制度,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由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负责保护、保存,市属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由市文化主管部门负责保护、保存。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现状,政府将采取抢救性保护、记忆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区域性整体保护等方法实行分类保护。
对于存续状态受到威胁、濒临消失的非遗代表性项目,政府将实施抢救性保护,优先安排专项资金,记录、整理、保存项目资料和实物,修缮建筑物和场所,改善或者提供相应的传承条件,安排或者招募人员学艺。对丧失传承人、客观存续条件已经消失或者基本消失的项目,则实施记忆性保护,建立数据库、档案库。
惠州入列名城后,文化资源的活化转用成了政府和民间热议的话题。不少专家认为,利用并不影响保护,但要以保护为前提。“不能只保护而不加利用,例如有的老屋保护下来,但没人住,有的技艺有传承人,但却没有市场,这反而加大了其衰败的速度,所以科学的利用也是一种保护。”
这样的观点也得到了政府方面的认同。《办法》提出,对存续状态较好、有一定的消费群体,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优势的非遗项目,在有效传承其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前提下,通过培育和开发市场、完善和创新产品或者服务等形式,实施生产性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代表性传承人每年补助6000元
“惠州非遗资源丰富,必须加大全民参与程度,让名城保护成为一种全民自觉行动。”惠州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挖掘文化遗产不仅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更有赖于市民保护意识的提高以及广泛参与。
对此,《办法》明确,掌握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演艺术、传统工艺、制作技艺等表现形态,或积极开展传承活动的公民、社会组织,鼓励其申报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社会组织。成功入选后,代表性传承人或单位应履行保护、传承、传播非遗的义务,各级政府可提供必要的场所、资金等支持其传承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的,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性传承单位资格。
如何激发全民保护文化遗产的活力?今后,文化主管部门将通过专项资金补助、重点课题招标、研究成果评估、优秀项目成果奖励等方法,吸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
其中,政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捐赠给文化机构收藏,或自己兴办专题博物馆,开设专门展室,政府将给予适当的补助或者奖励,民办博物馆、展示馆享受门票收入和非营利性收入等税收优惠,甚至土地优惠政策。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惠州开始给予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每人每年3000元补助,2014年提高到6000元。另外,通过实施《惠州市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扶持办法》,也促进了高级别的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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