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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公布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核心提示:近日,长春市政府公布长春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要求,长春市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建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护和传承,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传承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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