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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

驻马店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厚重,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非遗”资源大市实至名归。

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民族文化与精神的传承,它记录着一个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一个民族的精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体现,是我们的魂和根。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培育和弘扬天中文化、建设文明驻马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提高我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有利于增强爱国主义情操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能体现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厚重,积聚我们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认知和自信。2005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发掘、整理、保护我市的“非遗”资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至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保护项目8项、省级保护项目37项、市级保护项目99项、县级保护项目620项,代表性传承人654人,各类保护中心和传习所30多处。

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挖掘、开发面临的现实困惑与障碍

近年来,我市虽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很多传统民间文化艺术正逐渐萎缩和消失,一些优秀的“非遗”项目仍处于濒危状态,“非遗”保护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和艰巨,面临着许多现实困惑与障碍。

一是法律法规和规划步伐相对滞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但是由于国家层面的相关立法较为缓慢,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的若干法律关系还没有进一步落实,如遗产保护规划问题、政府职责问题、条件保障问题、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问题、专项经费投入问题等。

二是“非遗”项目生存环境恶化。有的“非遗”项目散落在乡里坊间无人问津,有的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丧失了发展基础,有的由于缺乏财力支持而难以支撑。

三是群族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漠视。由于现代社会文明的强势冲击以及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年轻人大多不愿留在农村,参与民俗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不高,致使传统文化的传承后继乏人。

四是“非遗”资源开发利用不足。“非遗”项目的经济价值,特别是旅游价值、产业价值还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

五是产业规划与开发在遵循文化发展自身规律方面不足。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假冒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商业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挖掘、开发的建议

面对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多项抢救性的挖掘保护措施,如建立保护机制、明确保护方针、落实保护任务、积极组织宣传、努力培养人才、引入“互联网+”营销模式等。

一是树立非物质文化档案遗产保护意识。档案部门和相关文化机构可以利用媒体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非遗”项目编制成书和录像并发扬光大,增强政府部门和社会的档案保护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档案遗产保护政策法规性体系。政府应对传统工艺程序进行全面补助和保护,把传统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列入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建立非物质文化档案和法律法规相结合机制。

三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档案遗产的传承保护。有关政府部门应对“非遗”传承人实施特殊政策,从精神与物质方面给予关心与照顾。此外,还要建立非物质文化档案遗产专业人才培训机制,通过举办绝技培训班,用非物质文化档案遗产传承人的传带方式进行培养。

四是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突出人民群众在“非遗”保护和挖掘、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进来。除对我市目前已知的“非遗”项目进行广泛、系统、定期宣传报道外,还要引导群众发掘和上报目前尚未发现的“非遗”项目。要持续开展“天中遗风”——驻马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并逐步完善提升,力争将其建成省内一流的展示平台。在传统节日期间,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民俗活动,让“节味儿”更浓厚,培育和涵养亲情、乡情和爱国情。要选一些“非遗”项目,定期开展表演、教学等参与性强的群众文化活动,推动“非遗”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使文化活动成为“非遗”保护的有效载体。

五是合理利用开发“非遗”资源,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非遗”的类型丰富、涵盖面广,不仅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也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大力推动其生产性保护,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融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合理利用“非遗”资源发展文化产业的企业予以扶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在遵循文化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对“非遗”项目进行开发利用。对有开发潜质的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项目,在保护好核心技艺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小微企业,促进其形成开发、生产、销售的良性循环。把“确山铁花”、“西平大铜器”等民俗表演类项目作为驻马店的名片向外推介,支持鼓励它们一步步走出驻马店,通过“文化走出去”提升“非遗”项目自我保护、自我传承、自我发展的能力。做大做强“重阳文化”、“ 嫘祖文化”等特色文化项目,充实和丰富地方文化内涵,开发人文旅游景观和演艺表演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的发展路径,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六是引入“互联网+”模式,对“非遗”产品和项目统一包装,全方位展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离不开专门的工作机构、专业人员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议在中心城区建设“非遗”专题展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各县区也可以结合实际,建设“非遗”展示厅、“非遗”公园等公益性文化设施。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相关的专题博物馆、传习所。引入“互联网+”模式,统一包装我市“非遗”项目和产品,在新媒体上展示、销售。在开发“非遗”产品时,主动融入现代元素,贴近时下老百姓的生活、符合时下老百姓的审美。⑥2

(作者系市政协常委、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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