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31日晚联合发文调整优化房贷政策,支持鼓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维护好房地产市场竞争秩序。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31日晚联合发文调整优化房贷政策,支持鼓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维护好房地产市场竞争秩序。通知提出,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
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为不低于相应期限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由借款人主动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也鼓励银行以发布公告、批量办理等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目前,广州、深圳、中山、厦门、武汉、惠州、东莞等城市已官宣“认房不认贷”。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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