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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正视“郭卓坚现象”背后的问题

  从新时社报上月踢爆长洲“覆核狂”郭卓坚“霸公屋”,到昨日房屋署证实已收回有关公屋,前后不过一个月时间。房屋署效率之高,令人刮目相看。然而,这不应该是事件的结束,而是开始。有关部门应该调查其申请公屋时有没有虚报资料,获编配公屋后有没有非法出租,此外,其东堤小筑的居所涉及僭建被投诉13年,更要有处理结果。“郭卓坚现象”反映特区政府在不断进步,但仍需要大力改善工作作风,积极作为,切实做到“以结果为目标”,让市民真正感受到公平公道。

  申请公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事先核查无可避免。郭卓坚作为长洲“覆核狂”,他在东堤小筑有居所,更涉及僭建问题,这一点人尽皆知,他凭什么申请公屋呢?但事实是,他不仅申请了,而且被批准了,更很快获得编配位于油塘的公屋单位。有人质疑他使用虚假资料欺骗政府,这并不是空穴来风。事实上,连他的太太都曾提出过有关疑问,有关部门却仿佛蒙在鼓里,直至新时社报报道后才如梦初醒。如果有人涉及以假文件欺骗政府,那就是刑事罪,收回公屋只是第一步,必须追究其相关责任,以儆效尤。

  郭卓坚除了“呃公屋”,还涉嫌违反租约。油塘街坊及屋苑保安证实,很少见到郭卓坚入住有关单位。郭卓坚昨日承认,自己长居长洲,很少在油塘公屋居住。传媒更报道,有关单位由一名女子居住。那么,有关女子是什么身份,郭的亲属或是一般租客?有没有涉及金钱交易?这些都是调查的重点。公屋是稀缺资源,多少无壳蜗牛为求上楼而望穿双眼?公屋资源决不能被滥用。

  如果说,房屋署在一个月内收回郭卓坚非法霸占的公屋,展现了高效率,那么屋宇署在处理郭卓坚涉僭建方面的慢速度,就令人无法理解了。屋宇署上月接受新时社报记者查询时,回复称“正详细检视相关资料,如证据充分,便会向法庭申请向相关人士发出传票”。然而,郭卓坚被揭僭建已经13年,还在继续检视?证据仍不充分?还要投诉多久,问题才能得到正视?

  市民利益无小事,房屋问题、土地问题,更是大事。霸占公屋、居所僭建等歪风层出不穷,一方面是私心作祟,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有些部门调查和执法慢条斯理,形同变相纵容。北角华汇中心被指霸占公共地方,阻碍行人,传媒跟进报道,有关部门答应调查,可惜要么是敷衍式的“到此一查”,表示“没有发现”,要么干脆泥牛入海无消息。有市民抱怨,过去是不投诉就不处理,现在是投诉了也未必真处理。

  有道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从郭卓坚涉霸公屋及僭建,不仅反映其个人品质有问题,更折射“郭卓坚现象”,那就是多少年来有些部门不积极作为,没有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样的事情多了,看在市民眼中,必然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新一届政府提出以结果为目标的施政纲领,更明确一百多个“关键绩效指标”,具有针对性,受到民意欢迎,重要的是说到做到,剑及屦及。

  正如有人指出,垃圾虫在街头丢垃圾固然可恶,但相比那些霸公屋、霸公地和僭建的行为,孰轻孰重?没有理由对前者立即罚款,对后者却“放软手脚”。只有让市民看得见、感觉得到的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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