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成功举行系列评论之二
世界上不存在统一的民主模式,只有符合自身实际、能够解决自身问题的民主才是好民主。从去年的选委会及立法会选举,到最近的行政长官选举,三场选举都严格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确保选出贤能爱国者治理香港,也有利于维护行政主导,提升管治效能,新选制的优越性和先进性得到全面彰显。
新选制是一套好制度,正如国务院港澳办所指出,这是香港特区民主的优化提升和与时俱进,为香港实现长治久安和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这套好制度,好就好在严格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管治权必须掌握在爱国者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过去,由于选举制度存在一些漏洞,为反中乱港势力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通过选举进入管治架构,搞风搞雨,这是香港长期乱象不止的原因之一。新选制通过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调整候选人提名机制、更好发挥选举委员会整体作用和完善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等,做到坚决把“反中乱港”势力排除在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之外,切实保证经由选举担任特别行政区重要公职的人士都是坚定爱国者。李家超的当选,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坚定的爱国爱港立场得到了广大选委和市民的高度认可。
这套好制度,好就好在构建发展有香港特色的优质民主。三场选举都充分彰显了新选制的广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参与性、公平竞争性特色,让选举回归选贤与能、为民做事的初心,减少了泛政治化的无谓纷争和社会内耗。确保了通过选举反映民愿、集中民智、为民谋福,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是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这是香港特色的优质民主,对于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道路具有深远意义。过去一个多月的特首选举过程中,香港社会展示出团结一心、凝心聚力求发展的良好风貌,这是优质民主的直接体现。
这套好制度,好就好在有利于维护行政主导体制。香港实行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选举制度必须有利于强化行政长官在管治架构中的核心地位和权威。以往由于制度的漏洞,反中乱港势力长期把持立法会,导致行政主导无法得到落实。新选制之下,选委会不仅负责选举行政长官,本身也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这使得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具有共同的选民基础,在立法会形成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稳定力量。行政和立法机构长期对立、立法会内部长期对抗的困局因此迎刃而解,特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得以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全面强化香港的国际竞争力。李家超政纲中提出的发展愿景,将能得到有效落实。
新选制全面准确贯彻了“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符合香港实际,既坚持“一国”原则,又尊重“两制”差异;既充分体现“爱国者治港”原则要求,修补了选举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又做到包容开放;既保证广泛参与,又体现均衡参与;既发展选举民主,又加强协商民主;既有利于促进良政善治,提高治理效能,又有利于维护和实现香港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此次行政长官选举取得成功,再次以事实证明了新选制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在新选制保障下,港人对未来的信心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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