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上月底突然停止运作,事件疑点重重,引起公众强烈关注。例如当中是否涉及商业欺诈?投资者、债权人、雇员的利益如何能得到保障?种种问题需要清晰的解答。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引用《公司条例》委任审查员调查该公司,是维护公众利益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必要必须之举,得到各界的坚定支持。
壹传媒落到今日田地,并非偶然。成立二十多年来,壹传媒与其说是一家传媒机构,不如说是一个以反中乱港为目的的政治组织;黎智英与其说是一名传媒大亨,不如说是国际反华势力在港的利益代理人。前年黑暴期间,黎智英高喊“为美国而战”,彻底撕下了他的伪装。而随着黎智英等管理层涉违反国安法被捕,壹传媒种种令人触目惊心的问题,也随之不断曝光。
陈茂波宣布委任审查员调查壹传媒时,已经提供详细理据,包括壹传媒涉嫌欺诈科学园公司,违反地契条款及偷漏税款;壹传媒公告不尽不实,隐瞒将1亿5千万元提前交与黎智英的事实;壹传媒管理层涉滥用公司资产资助不法活动,导致公司户口被冻结;壹传媒五月底还强调有足够现金支付18个月的运营,但一个月后却声称“无钱出粮”及赔偿员工等等。壹传媒涉及的种种不法行为,既损害持份者利益,也损害香港作为金融中心及商业中心的形象,必须查出真相,否则就是不负责任。
有人声称,壹传媒是上市公司,应该由证监会负责调查。这种看法罔顾了基本事实。壹传媒长期亏损,仅过去4年就亏损高达15亿元,股价从高峰期贬值逾九成,令投资者、小股民蒙受重大损失,证监会本该负起监管之责;而过去一年多来,壹传媒的股价一再被舞高弄低,明显涉及人为操纵,引起民怨沸腾,要求证监部门出手的呼声持续高涨,但结果令人失望。在这种情况下,特区政府还能继续袖手旁观吗?
另一方面,壹传媒关门涉及的案情复杂,旗下多家非上市公司被揭卷入非法行为,譬如打着慈善基金的名义资助暴徒,这就超出证监会的管辖范围。而黎智英及多名公司管理层涉违反国安法相继被捕,也令证监会调查取证变得非常困难。
正是因为壹传媒的个案比较特殊,严重影响公众利益,财政司司长才不得不出手。审查员权限更大,可以有效解决证监会权力不足的问题,后者可负起协助调查之责。需要指出的是,委任审查员是财政司司长的法定权力,过去鲜少使用,是因为没有这个必要,何时使用这个权力,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言以蔽之,由财政司司长委任审查员调查壹传媒的做法,合情合理合法,也是当前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这些措施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揭开壹传媒种种经营黑幕,以维护国际社会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信心、维护市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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