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突击搜查全港多个地点,拘捕十七名男女,检获3个土制炸弹半制成品,以及超过两吨的化学物品,一个本土恐怖主义团伙宣告被瓦解。警方果断迅速的执法行动,为港除去了潜在的恶性罪案,值得高度肯定。但案件反映出香港所面临的严峻反恐形势,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上述案件涉及年初在明爱医院、深圳湾口岸等炸弹爆炸案。值得注意之处在于,警方所搜获的危险品并非放在荒郊野外,而是储藏于商业楼宇之内;而被捕者不是藏身工厦,而是匿身于公屋单位。可想而知,如非警方迅速破案,一旦爆炸品在制造过程中发生意外,或被投放于人群密集的大型活动中,势必造成重大人命伤亡。这些事实说明一个基本问题,香港所面对的已非普通的治安挑战,而是极度危险的本土恐怖主义威胁。
由泛民政客煽动的修例风波,从一开始的示威游行,到后来的黑色暴乱已严重质变。第一,从一开始的反修例,到后来出现各种各样武器制造手册,甚至有杀警指南;第二,暴徒亦由最初的掷砖头、铁马,再上升变为投掷汽油弹、腐蚀性液体甚至开枪;第三,从孤狼式的袭击,演变成大规模的恐怖主义团伙式破坏。
事实上,昨日警方破获的案件,还只是冰山的一角。根据警方纪录,过去七个月,香港已发生最少11宗爆炸品案件,当中涉及外国恐怖分子经常使用的TATP烈性炸药、铁钉炸弹等。而由去年12月至今年1月,警方已检获5支真枪,包括一支AR15步枪,其中一宗案件,甚至有暴徒意图开枪谋杀警员。这些查获的炸弹、枪械,足可武装一支小规模军队!
如果上述案件发生在英国或美国,当地警方又会如何定性?大规模制造炸弹、清晰的威胁对象,这已经是无可开脱的恐怖袭击。但英美对恐怖主义有众多应对手段,民众也保持高度警惕,香港的情况则大为不同。一是香港市民对此掉以轻心,缺乏足够的反恐认识;二是泛民政客刻意误导煽惑;三是缺乏足够的应对恐袭法律及行政手段。
立法会虽然在前年修订了反恐条例,禁止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作出、筹划、筹备或参与恐怖主义行为,也赋予执法机构权力限制恐怖分子相关的财产。但对具体定性问题,仍然有灰色地带。特区政府应勇于作出承担,从法律上明确指明本土恐怖主义存在的事实,司法机构应主动采取相关行动。
遏制一小撮恐怖主义势力,警方有这种决心和能力。但香港问题的严峻性绝非处理几个团伙如此简单,真正的问题在于,泛民政客为求一己之利,不断煽惑年轻人揽炒,这才是最令人忧虑之处。未来两年香港迎来多场重要选举,揽炒恶行势必更烈。全社会必须警醒,再放纵本土恐怖主义,则区区爆炸、日日伤亡恐怕会是香港人日后的生活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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