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研究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7月23日召开,会期3天。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主持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河北省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草案)》《河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方案(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草案)》《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审查批准《张家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秦皇岛市爱国卫生条例》《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廊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邯郸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邯郸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大厂回族自治县全域旅游条例》《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2018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北省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河北省2018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河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方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禁毒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情况、关于河北省全国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建设情况、关于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情况、关于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乡村产业发展工作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来我省调研有关情况的报告,研究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团成员名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东、王会勇,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记者周洁)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