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时讯网北京讯(记者陈宝红)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缪瑞林利用担任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宿迁市委书记、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物链接:
1980.09—1984.07江苏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7.05江苏省农林厅农业局综合科科员
1987.05—1989.09江苏省农林厅农业局综合科副科长(其间:1987.06—1988.05挂职任邳县邳城镇党委副书记)
1989.09—1990.08江苏省农林厅农业局综合科科长
1990.08—1991.01江苏省农林厅农业局副局长
1991.01—1996.03江苏省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管理局资源综合开发管理处处长(副处级,1995.12高级农艺师)
1996.03—1997.06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农业资源开发处处长(正处级)
1997.06—2000.06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8.09—1998.12江苏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2000.06—2001.06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6.09—2000.12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1.06—2004.03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党组书记(副厅级)
2004.03—2006.04宿迁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6.04—2007.01宿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01—2011.04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9.11—2010.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1.04—2011.05宿迁市委书记、市长
2011.05—2012.01宿迁市委书记
2012.01—2013.01宿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1—2013.12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3.12—2014.01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4.01—2016.05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05—2018.01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兼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主任
2018.01—2018.11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省委委员,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2018年1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副省长缪瑞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免去缪瑞林的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2018年11月30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缪瑞林辞去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缪瑞林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9年4月,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缪瑞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缪瑞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严重破坏会风会纪,造成恶劣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参与公款吃喝;道德沦丧,生活腐化,贪图享乐,以权谋色,搞权色交易。
缪瑞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缪瑞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南京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缪瑞林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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