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网络报》3日发表社评文章指出,也不过才一年多的时间,劳工在民进党当局的眼中,就从心中最软的一块变成了随手可丢的免洗筷。从民进党推动一例一休之后,台湾资方与劳方皆不满意,可谓双输之局,而且在执行上有困难之处,各地方政府及劳资方也频频发出修改的声音。前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人林全在任时,对这些声音似乎充耳不闻,赖清德上台之时即已预告了修订劳动相关规定的政策。不适合的相关规定,当修则修,但我们必须指出,赖清德修改一例一休方向完全错误,或者说,完全偏向了资方。从这一次修改的内容来看,恐怕只会酝酿更多的问题。
回顾民进党当初修改劳工相关规定之初,本意是要响应其选举时照顾劳工的承诺,然而整个修改过程太过草率,既不了解不同产业之间的特性,拿制造业来硬套服务业,也忽略了资方与劳方之间的沟通,最后才修出一个人人皆曰不可的一例一休。不幸的是,民进党当局似乎没有学到教训,因为我们检视这次赖清德修改预告的五大方向,可以说每一点都是倒向资方。赖清德说没有偏袒任何一方,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首先是连续上班时间的调整,现行规定是每七天至少要休一天,但新规定美其名是增加弹性,亦即雇主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例假得于每7日的周期内调整,换言之,劳工最多可以连上12天班,这不仅增加了劳工的健康风险,在一些服务业也增加了顾客的安全风险。
其次,加班工时增加。劳动部提了甲乙两案,甲案是一个月加班时数上限从现行46小时放宽为54小时;乙案是加班时数以3个月为周期,单月可运用的加班时数上限放宽为54小时,3个月内不得超过138小时。简单地说,也是假弹性之名增加劳工工作的时收。
第三,休息日出勤加班费的计算更为严苛。现行规定做一算四,做四算八,但新规定是依实际出勤时间计算。显然,台当局行政管理机构听进了资方的声音,为降低资方成本费尽思量。
第四,对于轮班制的劳工,轮班休息时间也缩小到八小时。已有医护人员表示,以其工作量,扣到通勤时间,八个小时的休息根本不足,可能会危及病人的权益。
最后,特休假原本是当年未休毕者,应发给工资,未来将改成特休假可以递延一年,若仍未休毕,雇主仍应发给工资。
虽然在这些修正条文中都有所谓劳资双方同意的文字,但以台湾的环境,工会是弱势团体,员工的权益永远敌不过老板的利润。因此,这些规定形同具文,甚至于可以说是用来掩饰其偏向资方的遮羞布而已。
社评最后说,台当局在修改劳工相关规定之时应思考以下问题。为什么台湾经济在过去20年的增长没有反映在薪资水平上?台当局调降企业营所税率,为什么也没有反映在劳工的薪资水平上?简单地说,压低劳动成本,增加利润是资方的天性,而弱势劳方的权益大部分要靠规定来保障。这一次修改的决策过程,显然没有劳方的参与,否则结果应不致如此。如果台当局如此偏向资方,劳方除了激烈抗争之外,也只能无语问苍天了,只是民进党如何面对自己说过的那句话:劳工是民进党心中最软的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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