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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秋冬大气出问题 量化问责政党一把手

  新时社网10月5日讯(记者顾大鹏)河北省大气办最近召开秋冬季大气治理新闻通气会,量化治污任务和治污效果。河北省大气负责人称,被省专项督察新发现问题超过20个,涉及问题的县(市、区)委书记要被问责。

  近日出台的《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明确目标,河北省秋冬季细颗粒物和重污染天数实现双下降15%。不过,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6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11.9%,要实现环保部下达的10%左右的目标,在剩余不到4个月时间里,河北任务十分艰巨。

  为此河北省近日召开紧急会议,对刚出台的治污新政做出解读,将问责事项分为任务型和结果型,向县(区)主要负责人加码。

  规定任务型的问责事项包括:对环保部交办问题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发现超过1个、2个、2个、4个、6个的,将分别问责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分管副县(市、区)长、县(市、区)长和县(市、区)委书记。

  规定结果型的问责事项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连续两个季度在本省排名后十位的县(市、区),问责县(市、区)长,连续两个季度在全省排名后五位的县(市、区),问责县(市、区)委书记。

  为保障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河北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为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安全、规范运行提供必要保障,防止人为干扰。对非由运维第三方采取的人为断电、人工遮挡、堵塞或加装过滤装置、采样口周边喷水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边局部环境,导致监测数据失真的,发生1起、2起、3起的,将分别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县(市、区)长、县(市、区)长和县(市、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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