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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管理当坚持清淤与防污并重

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其最基本、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客观真实。然而,近年来,修改年龄、学历造假、增删履历、背景“洗白”等干部档案问题却屡屡见诸报端,引发社会热议,大大折损了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可靠性,更扰乱了正常的选人用人机制,给组织部门选人用人带来了极大考验。

干部档案管理当坚持清淤与防污并重丨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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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事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矛头直指干部档案造假问题,目的就是通过上紧规矩制度发条,严格纪律处理规定,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全程监督落到实处。

干部档案是组织部门选贤任能的第一道关口,与干部的仕途升迁密切相关。一些干部之所以在档案造假上作文章,目的或是为了得到提拔晋升,或是因留恋权力“快感”,不愿按时退休。如果一味容忍此类现象持续发酵,必然挫伤干部积极性,影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因此,对待干部档案问题,必须以有假必查、造假必究的零容忍态度,坚持“清淤”“防污”并重,扎紧干部档案“篱笆”,彻底清除造假“毒瘤”。

清淤就是清除问题。当前,干部档案造假主要存在四大“猫腻”。一是档案造假违规成本较低,有的造假问题查出后最多不过通报警告,有的甚至是修改过来就万事大吉。相对于修改档案后的巨大获利,档案造假的微小风险就值得一些心存侥幸的干部铤而走险。二是干部档案管理审核手段较为落后,大多数地区由于干部档案数量庞大、内容复杂,很多档案都没有实现信息化录入管理,还局限于人工填写,给档案造假留下空间。三是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过少,有的地方上千份干部档案的录入归档只由一两个人完成,由此就降低了意图不轨者的“造假代价”,只消花上一点功夫“搞定”这一两个人,就能轻松造假。四是组织部门考察不细,有些地方考察干部往往只看“三龄一历”,忽视考察对象历史材料审阅,缺乏前后衔接,致使个别干部档案造假有了可乘之机。特别是跨区域调整的干部,更容易因人和事的不熟悉,使“整容档案”瞒天过海。针对这些问题,《条例》都进行了专门回应,明确了应对措施。对此,各级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要通过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明确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机构,把好“用人关”;要及时跟上信息化发展步伐,全面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减少档案管理过程中人为接触原始纸质档案的环节和可能,把好“入档关”;要坚持“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的任前审核制度,注重历史资料分析、讲求前后对应衔接,把好“审核关”;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对档案造假者绝不心慈手软,发现一个、惩处一个,形成警示效应,杜绝问题发生,把好“查处关”。

防污就是防患未然。出台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抓好干部档案管理目的不在于查处多少造假问题,惩治多少违纪干部,而是在于消除干部错误思想,警醒干部提高思想认识,约束干部自身言行,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实行重点盯防。认真分析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主要集中在“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信息。尤其是年龄、学历等“硬杠杠”在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作用较大,在日常审核归档过程中,特别要重点盯防,通过深入查找、仔细比对,及时发现问题,提前介入处理,防止临到提拔之时、收到群众举报之时才知晓问题存在,造成工作被动。要注意异常提拔。但凡实施档案造假者大多为了走捷径、抄近路、快提拔,由此必然会出现异常提拔现象。对待此类现象,必须予以高度关注,重点监控,早一步介入处理,早一天查处问题,将问题负面效应最小化。要警惕权力滥用。从近年来查处的干部档案造假问题可以看出,伴随干部档案造假极有可能滋生其他形式的腐败问题。比如,造假官员为疏通门路,必然要进行各种权力交易,有的干部在权力金钱诱惑下甚至为卖官鬻爵大开方便之门。这些问题一旦发生,党员干部形象将会受到极大损伤。因此,必须要从预防工作抓起,通过强化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心理防线,自觉抵制腐败;通过反面典型警示,及时提醒提示,敬畏手中权力,杜绝权钱交易;要建立完善追责机制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造假者的责任,更要追究档案管理者以及授意或参与篡改、造假的相关人员的责任,让意图造假者心生顾虑,不敢轻易造次,使各种暗箱操作变得不再轻而易举。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18/1129/1025890.shtml(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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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莹莹 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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