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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信号!中纪委就这一问题连续发出通报曝光!

反腐焦点  

重磅信号!中纪委就扶贫领域问题接连发声,实属罕见!

今天上午9点10分,中纪委发布通报:有车有房有商铺,咋就戴上了"贫困帽"…"虚假入贫"的8类表现,全文如下:

开着高级轿车领补助款、贫困户名下有车有房有商铺、补助对象为“关系户”“人情户”……这些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中弄虚作假,将不符合标准的非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享受政府救助的现象令人愤恨。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曝光多起“假贫困户”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透过这些问题,我们梳理了“虚假入贫”的8类表现。

1.明知存在冒充贫困户问题,仍然批准拨付资金

2015年至2016年,河北省巨鹿县观寨乡崔寨村在实施蔬菜大棚项目中以非贫困户冒充贫困户等方式虚报冒领国家扶贫资金63.27万元,巨鹿县扶贫办明知虚报冒领行为,却仍然批准拨付资金。

巨鹿县扶贫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巨鹿县扶贫办原主任程蕴昭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主任科员葛之理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2.贫困户标准被降低,大面积瞒报收入

2015年8月,审计署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进行抽查时发现,该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为何会出现如此大面积的“假贫困户”问题?原来,根据国家规定,当时贫困户识别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但马山县一些地方并未严格按照收入标准来识别贫困户,而是采用子女上学、生病等其他标准来认定,一些收入超标准的人员通过瞒报收入等方式申请成为贫困户。

问题披露后,当地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对各乡镇、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多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当年10月起,广西抽调25万名干部进村入户,对全区500多万贫困人口开展精准识别工作,剔除了50多万“假贫困农户”。

3.制作虚假材料,与相关人员打招呼审核过关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丹阳社区党总支原书记马玉凤想为胞弟马永奎解决住房问题,但当时,马永奎的户口并不在二道区,没有资格申请购买廉价房。

在马玉凤的授意下,马永奎在个体复印社更改了复印件的户口信息,制作了一张2005年迁入二道区的户口本复印件,伪造了房屋租赁合同……而另一边,马玉凤也悄悄与社区工作人员打招呼,授意他们违反工作规定,不进行入户调查,伪造领导签字。在马玉凤的“精心”策划下,马永奎的申购材料顺利通过层层关卡,取得了保障性住房的申购权。

之后,马玉凤又套用此手段,为其父申购保障性住房。此外,她还在明知表妹刘娟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低保,由刘娟的婆婆代为领取使用长达8年之久。在刘娟去世后,马玉凤的婆婆采取戴口罩等乔装方式继续冒领2万余元低保金。2016年3月,马玉凤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4.名额有空缺妻儿来凑数,剩余指标“送”给村干部

江苏省盱眙县桂五镇藕塘村获得63个危房改造补助名额,接到工作任务后,藕塘村报账员吕顺阳经过实地走访统计出了57户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名单。此时,他本应严格按照规定,上报符合条件的57户名单。但手里还剩了6个名额,怎么办?吕顺阳想到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他安慰自己:“我这么做没有损害哪个贫困户的利益,该上报的都已经上报了。反正都是中央拨下来的钱,给谁不是给啊,镇里给了63个名额,不完成就是浪费。”

在上报了妻子和儿子的名单后,吕顺阳为了“平衡”,又将剩余的4个名额“送”给了村干部。不久,吕顺阳妻子和儿子的账户上分别收到6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吕顺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补贴名单秘密炮制,公告栏里悄悄张贴

浙江省玉环市干江镇垟岭村党支部书记张灵龙在接到报送农村住房困难群众房屋修缮改造补助对象通知后,跳过“班子集体商量讨论研究”这一环节,直接电话告知其他村“两委”成员,每人可以提名1至2名补贴对象。结果,在这份秘密炮制的“困难”群众住房补助对象名单中,有村支书的父亲,有支部委员的岳父,还有村委会副主任的叔婶,多名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村干部亲属被列入补贴范围。

按规定,补助对象名单必须要在村里公示3天。为了不引起群众关注,村“两委”将这份名单在村委会公告栏里悄悄张贴。随后,这份特殊名单顺利通过了镇政府、住建部门的审核,25.9万元补助资金拨到垟岭村账户,人均每户补助金额达1.85万元。张灵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补助指标分配藏偏心,特别“照顾”老家村

2015年3月,福建省诏安县扶贫办下达给西潭乡36个生产性扶贫补助资金指标,每户补助2000元。作为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钟武钦罔顾职责,打起了“我作为美营村土生土长的人,还是要给村里多做贡献”的“小九九”。在未经镇班子会议研究的情况下,钟武钦分配给自己老家美营村6个指标,其他15个村每村仅分配到2个指标,还有1个村1个指标都没有。

在36户补助对象中,有的家里已经购买了汽车,有的家属是个体工商户,有的家属甚至注册了公司,显然不符合生产性扶贫补助的要求。

按照诏安县扶贫办要求,补助对象必须在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筛选,不能随意申报。既然是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筛选,为何出现有车有公司的人分到指标的情况?经过对西潭乡2014年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仔细排查,发现竟有67户不符合建档立卡的有关要求,有的还是钟武钦要求村干部予以关照的宗亲。2016年8月,钟武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睁只眼闭只眼,不核实不报告

2015年10月,广西隆安县俭安村开展精准识别入户评估期间,村民小组评议人员陆兴国明知苏某在运输公司开公交车,不符合帮扶条件,但在进行村民小组评议时未予以反对和向上级反映;在进行村级评议时,会上有人提出苏某在运输公司开公交车,但作为村级评议人员的韦棉贵以及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黎有宁,村“两委”委员黎生杰等人既没有认真了解核实,也未将有关问题向上级报告,导致苏某户被评定为贫困户。

2018年3月,韦棉贵、黎有宁、黎生杰、陆兴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审核成摆设,阻挠他人举报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爱敏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未审核发现学生王某伪造的低保证,对有人反映该学生低保证可能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置若罔闻,不予追查,在明知弄虚作假的事实面前,竟然阻挠其他学生举报。

在该校学工部调查过程中,王爱敏隐瞒事实真相,未如实说明情况,致使王某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2800元。王爱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实上,中纪委网站昨日就发布了扶贫领域弄虚作假问题画像之一。

通报指出:近年来,各地屡屡曝光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被脱贫”“数字脱贫”等弄虚作假问题案例。这些问题严重偏离“脱真贫、真脱贫”精神要求,既影响了脱贫攻坚进程和质量,又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1.虚报数字,1亩辣椒报5亩,1头牛写6头

“李老伯,你们两口子年纪这么大了,还种5亩辣椒,身体吃得消吗?”“还可以,只种了1亩地,最多采摘的时候,请人帮个忙。”重庆市委第七巡视组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河门村走访时,村民李德龙不经意的一句话,揭开了“纸上脱贫”的真相。1亩辣椒写成5亩,李德龙的年收入也从3000元“涨”到了15000元,从而顺利“脱贫”。忠厚老实的李老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就这样“被脱贫”了。

该巡视组还发现,与此情形类似,联合乡龙池村贫困户高元合,2017年规划养殖12头猪,实际连猪圈都没有;罗贵林规划养殖10头猪、6头牛,实际只养了3头猪、1头牛。

2.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养殖收入8000多

2016年10月,湖北省武穴市水产局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船检股副股长、驻石佛寺镇孙福二村第一书记刘素兵等人弄虚作假,无中生有,使尚未脱贫户“被脱贫”。

在脱贫验收工作中,刘素兵和市水产局职工、结对帮扶工作人员项明强,为使贫困户孙某某达到脱贫条件,在孙某某没有养鸡养猪的情况下,虚报孙某某当年养鸡养猪收入8018元,致使不符合脱贫条件的孙某某成为脱贫户。

最终,纪检监察机关分别给予刘素兵、项明强党内警告处分。

3.不负责任,导致贫困户被错退脱贫

2018年5月8日,江西省脱贫攻坚第四督察组在对抚州市黎川县熊村镇坊坪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察时,发现坊坪村党支部书记李求明对坊坪村贫困户情况不清楚;对贫困户没有做到精准识别,导致脱贫户黄某某被拆户处理,贫困户沈某被错退脱贫;对贫困户档案信息采集不齐全,导致脱贫户凌某在国扶系统与分户档案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不一致等。

李求明在担任熊村镇坊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越俎代庖,代填代签脱贫确定书

2016年12月,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白安村组织填写脱贫攻坚脱贫户年末核查表和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调查表。白安村村委会主任王西军为“帮助”贫困农户王某达到脱贫标准,竟然在填写脱贫调查表时“造假”,将王某的个人信息随意填写为耕地面积2亩,生产经营性收入1800元,当年人均纯收入3560元,并代替王某签名填写了脱贫确定书,使其“脱贫”。

2017年初,在安徽省委托第三方对埇桥区精准脱贫工作监测评估中,王某户被评定为达不到脱贫标准。王西军的造假行为“露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违规操作,不符合条件贫困户“被脱贫”

2018年5月,海南省儋州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工作作风不实典型问题。2017年期间,儋州市排浦镇政府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不掌握实际情况下,将享受低保待遇、没有务工收入或产业收入的昌王村等5户办理脱贫退出手续,违反了有关文件关于纳入低保、五保的贫困户脱贫退出相关规定。

和庆镇政府对脱贫验收工作重视不够,要求不严,培训不到位,致使美灵村委会、木排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验收表各级签名缺项、漏项,给工作推进造成被动。市邮政局副经理吴翔飞等人作为贫困户第一帮扶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帮扶工作职责,有的不深入了解情况,有的工作粗心大意,有的脱贫验收工作不认真,或不认真执行脱贫退出相关政策规定,机械套用政策,导致《帮扶手册》填写出现系列问题,甚至将明显不符合脱贫条件的贫困户脱贫退出,被省、市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以上情况,儋州市纪委经研究决定,对排浦镇、和庆镇党委全市通报批评;对第一帮扶责任人市邮政局副经理吴翔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员符晶、市中医院基层指导科主任吴晓东等17人全市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扶贫不是一句空口号,脱贫攻坚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被脱贫”“数字脱贫”等弄虚作假问题,严重阻碍脱贫攻坚进程和质量。要想杜绝这类问题出现,党员干部就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与此同时,昨天下午6点,中纪委就公开曝光了7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据悉,这是中央纪委首次专题公开曝光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这7起案例分别是:

1.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原常委、西吉县委原书记马志宏等人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以来,中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多次对西吉县扶贫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查督办,要求县委针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但西吉县委未予重视,未制定整改的具体措施,致使部分扶贫领域问题屡查屡犯,一直得不到解决。2017年4月,有关部门对西吉县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问题34个,其中违规违纪问题15个,涉及扶贫专项资金2亿多元,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浪费、闲置以及违规采购、规避招投标等问题十分严重, 共有27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此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有1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时任固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马志宏,西吉县委副书记、县长武维东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8月,马志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2018年4月,武维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县纪委原书记李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扶贫办原主任马鹏祥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2.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扶贫办原主任欧科彪监管不严导致扶贫资金被骗取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欧科彪在担任福绵区扶贫办主任期间,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中严重不负责任,流于形式,在没有组织核实、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出具审批意见,致使6.18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另有10万元资金拨付不符合规定。2018年5月,欧科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资金已被追缴。

3.云南省个旧市扶贫办原副主任吴劲兵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敷衍应付问题。2017年,吴劲兵在负责卡房镇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期间,自由散漫、消极推诿,多次擅自离岗,将工作交给他人代办,致使229户贫困户被漏评、59户返贫户情况核定不准,摸底调查工作未能按时完成,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进程。2017年12月,吴劲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扶贫办履责不力、扶贫工作不精准等问题。2017年,阿图什市扶贫办对扶贫项目审核不严、管理混乱,有74个规划实施的项目无法落实;当年37个项目未能按时开工,38个项目未按期完工;建档立卡识别工作混乱,300名不符合标准的人员被认定为贫困户。阿图什市扶贫办副主任阿布力米提·库提鲁克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阿布力米提·库提鲁克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

5.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长洛乡林业站原站长杨明军落实贫困户油茶产业奖补政策慵懒推诿问题。2017年,赣县区林业局多次布置、督促开展贫困户油茶低改产业奖补工作,杨明军始终没有统计上报长洛乡油茶奖补面积,导致长洛乡16户贫困户没能享受该项奖补资金。杨明军还编造了没有指标的理由,拒绝为要求申报奖补资金的贫困户上报材料。2018年1月,杨明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6.安徽省临泉县迎仙镇郑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郑会德等人在开展贫困人口排查和动态调整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7年11月,临泉县部署开展贫困户“再排查回头看”和动态调整工作。郑会德忙于自家事务,未做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等,郑庄村贫困户排查和动态调整工作实际未开展,迎仙镇财政所副所长、郑庄村扶贫工作包保责任人魏峰也未采取措施对其进行督促。县扶贫办赴郑庄村督查排查和动态调整工作时,魏峰和郑会德均应在岗而未在岗,同时发现郑庄村存在扶贫资料管理混乱等问题。2018年2月,郑会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8年3月,魏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7.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布依族彝族乡板照村党支部书记伍廷意在扶贫信息采集工作中敷衍应付问题。2017年10月至12月,落别乡布置开展扶贫对象脱贫验收和动态信息采集工作,伍廷意未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入户实地验收和采集信息,而是直接估算填写《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和《贫困户验收表》,并且用同一张照片作为多个贫困户的家庭资料。在乡工作人员指出报表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下,仍再次靠估算填报数据。2018年2月,伍廷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曝光的这七起典型案例看,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犹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很突出。有的对脱贫攻坚漠不关心、推诿扯皮,甚至拒不履行职责;有的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不精细、监管不严格,导致资金滞留或被骗取、项目拖延造成严重损失浪费;有的怕吃苦、图轻松,慵懒懈怠,消极应付甚至弄虚作假。这些问题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伤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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