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报讯 (记者 冯瀚林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关于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的决定草案》,料于本月27日表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昨日表示,高铁“一地两检”完全符合基本法。新当选下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前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在电台节目指出,“一地两检”能够将香港接驳到内地高铁网络,对香港未来整体经济发展、成为国际枢纽都有很大的作用。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昨日向传媒表示,透过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来奠定“一地两检”法律基础的做法,与释法不同,因为相关决定“不需要有一个条文作为目标,对字眼方面或原意方面作解释。”而是可基于不同条文、基本法原意及“一国两制”原意来作出决定,其中基本法第7、118及119条,有关本港可出租土地及关于发展经济协调政策的条文,都可综合成“一地两检”的法律基础。
效益高够方便
谭志源昨日在电台节目中提到过去乘坐高铁的经验,指过去担任局长的时候,经常乘搭高铁来往不同省市,因为准时和安全,加上座位较飞机更舒适,最重要是甚少延误,能够准时到达目的地。“我相信如果接驳到内地高铁网络,对香港未来整体经济发展,以至成为国际枢纽,一定有很大的发挥作用。”
谭志源又表示,“一地两检”的另一好处,就是一队边检人员就可以完成香港进入内地所有高铁站的清关需要,毋须在所有目的地额外设立清关设施,所以成本效益、方便性也很高,“一地两检”是有必要。他又认同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前日为《合作安排》作说明时所说,“一地两检”不减损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符合宪法和基本法。
接上国家网络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表示,“一地两检”有足够民意基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及确认后,有助明年本地立法顺利通过。“民意很清晰,无论当年通过高铁工程,以至最近‘一地两检’议案在立法会讨论及通过,其实大部分市民清楚表示,他们是支持高铁尽快接上国家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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