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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宪法才有基本法  港人勿当“宪盲”

  昨日是“国家宪法日”,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等团体举办座谈会,特区政府、中联办官员和专家学者在会上发言,共同探讨如何在香港特区学习和推广宪法,内容不乏真知灼见,值得各方重视和参考。

  事实是,不仅特区在“国家宪法日”应该举办推广活动,就是在平常日子,国家宪法与港人的关系也同样血肉相连、密不可分。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又规定:“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就是香港特区和基本法的由来与法理依据。没有国家宪法,根本就不会有特区和基本法,因此,今天如果还有人说宪法与香港无关、对港人来说基本法“大过”宪法,那不是“六亲不认”的“逆子”和太无知可笑了么?古往今来,只有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争取立宪的歷史,从未闻国家有宪而不为国人所尊重的奇事,港人不是要当贻笑天下的“宪盲”吧?

  因此,今天,对刚成立二十周年的香港特区来说,在必须抓紧机遇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发展的同时,更重要的一个使命,就是必须“反璞归真”,从根本上认清特区和基本法的由来、认清“一国两制”的真正含义,而不能再闭门造车或甘当鸵鸟,把头埋在沙堆里,装作看不见或拒绝看见一个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强大祖国就在我们身边、一部庄严完整的国家宪法就是香港特区一切权力的唯一来源与法律依据。

  真正的“一国两制”,不是如一些人所言的“河水不犯井水”,更不是如陈方安生、李柱铭等人所强调的“离中国越远越好”;真正的“一国两制”,是由歷史上密不可分的血缘关系和今天现实上牢不可破的宪制关系所共同规定和形成,而要确保“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要素不在“两制”而在“一国”,关键就是宪法。只有独一无二和任谁都不可能凭一己之力推翻改变的国家大法,才是“一国两制”得以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

  只有同尊“一国”与宪法,才是“一国两制”和港人安身立命之所繫。而要做到这一点,有三点基本要求不可逾越,那就是:认同中国共产党是国家唯一的正确领导,学习和遵守国家宪法,认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发展富强的必由之路。

  三个基本要求,一些港人特别是青年学生可能听不惯,但这既非强人所难、更不是什么非分要求,三点要求都已是今天举世公认和有目共睹的事实,不可能是什么“洗脑”。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为了帮助特区和港人更好地融入新时代和国家发展洪流,中央近日已採取了一连串有力措施,包括派团来港宣讲十九大,中联办主任王志民等负责人也分别去到各阶层界别宣讲,以至昨天“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的举行,都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对正确认识“一国两制”社会氛围的形成大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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