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昨天发表报告,建议政府开放出租车市场,发放“网约车”经营牌照,从平台、车辆、司机三方面进行规管,消息一出,在政府、市民和业界三方面都引来颇大反响。
首先必须指出:消委会这一研究和建议是及时和有必要的,一来Uber等网约车实际上已经存在,也有部分市民选用,但却缺乏规管,徒添乱象;二是现行的士业经营模式已存在多年,至今拒载、滥收车资等服务质素问题一直未有很好解决,引入竞争已是无可避免之事。
消委会昨日发表的报告,就网约车的经营模式、管理办法及服务质素等都作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从“共享经济”理论层面以至市场实际需求看来,都看不到有明显不可行或必须予以大力反对的地方。本港在的士业以外,的确有一批私人车辆及驾驶者愿意加入出租车市场,但目下的士行业以“租车制”为主,大部分的士牌照属于几大车行,司机只是“租客”而已,有一定的局限性。
而另一方面,从消费者角度而言,市民对现行机制下的的士服务始终是有意见的,上下班时间坐车难已是“老大难”问题,路程稍远不去、过海不去、没“回头客”的地方不去,还有阿SIR“放蛇”拘捕滥收车资司机的新闻也时有所闻;部分的士车龄老、设施旧,乘客也坐得不舒服。
因此,现阶段,在消委会报告发表之后,各方应从正面角度积极研究网约车服务是否确有推行的必要和条件,包括是否和本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物流中心和“旅游之都”、“盛事之都”的形象配合,是否能够令不断提高的消费者要求得到满足,而不是断然一口拒绝,根本不予考虑。
从昨天各方反应看来,市民、的士乘客即消费者的角度是比较正面的,他们之中不少人对现行的士服务确有微言,认同应引入竞争机制,对手机网上预约的模式感到更方便和没有不习惯,但也认为网约车的经营服务需要监管,不能“放任自流”。
而从的士业界来说,消委会报告的提出,不啻是吃了“当头一棒”,反应是较大的。由十多个业界团体组成的“香港的士业议会”昨晚发表声明,强调一万八千部的士和四万个从业员的服务一定比一千五百部网约车为好,而业界亦正朝提高质素、改善服务的方向努力,新增的“钻的”等亦可提供网上预约服务,强调要有公平竞争环境让更多的士投入优质服务。
而运输及房屋局方面,昨日的回应只能以“淡然置之”四个字来形容,既未有积极回应消委会的建议,更强调现正推行的优质的士服务计划与网约车“大致相同”,言下之意,与“不予考虑”无异。
网约服务或网上购销已成不可抗拒的新消费潮流,现行的士服务质素有必要提高,网约车能给市民多一个选择,对改善出租车行业整体质素也有帮助,运输当局应予积极考虑而不是墨守成规、拒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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