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李幼岐
《国歌法》本地立法仍在准备,何时提交立法会仍是未知之数。但“港独”等势力趁机大作文章,试图利用法律未完善之机“尽地一煲”。这是极其愚蠢的,也是必然会引火自焚的。他们越是“嘘”国歌,本地立法也就会越严。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较早前在一次讲话中曾指出“祖国是港底气所在”。特首的这一致辞,意义巨大,深刻深远,而且正适合香港当前的情势。她当时表示:“祖国日益繁荣昌盛,不仅是香港抵御风浪、战胜挑战的底气所在,也是香港探索发展新方向、寻找发展新动力、开拓发展新空间的机遇所在。两地人民紧扣相连,只要同心奋进,团结一致,香港一定可以再创辉煌,祖国这颗东方明珠一定会继续发亮发光,为国家作出贡献,为市民带来更好的生活。”这是对中央与特区、内地与香港关系的最佳阐释了。
少数人搞事全社会买单
香港回归以来,有一个令人遗憾的现象,那就是“人心回归”还需努力。这是一个让人难过和伤感的情况。近期“港独”活动公开化,甚至表现嚣张。日前香港对黎巴嫩的一场足球赛以及再早的数场比赛,奏国歌时又有人作嘘声及不文明手势。种种违法言行,引起公愤。也难免引起公众对纵容、姑息、执法不够严厉和不够及时的联想。
以“嘘”国歌为例,全世界各国各地都不容许这种行为。再说,《国歌法》十月一日开始已在全国实施,为何香港仍有人敢“嘘”国歌?香港何时才能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将《国歌法》列入附件三?应当指出,“港独”越是“嘘”国歌,《国歌法》本地立法也必定会越严厉。
若论“人心未回归”者,当然是少数。“港独”分子、“嘘”国歌者,更是极少数。这些人数量虽少,破坏性却非常大。社会和谐、安定,甚至是国家尊严、国家主权和国家统一,都受到这些人的言行所威胁。所以,不能小觑这些人,不能对之掉以轻心,更不能纵容、包庇,一定要及时执法和从严法办。这才是爱国爱港和捍卫法治的正确做法。
为何本港会有那么一些人总是“反中乱港”、反对高铁西九总站“一地两检”、“嘘”国歌、称内地来港消费的同胞为“蝗虫”、在享受游行示威自由时採用暴力,以至强调“本土”,甚至出现公开和狂妄的“港独”活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人缺乏对祖国、中央和内地的正确认识。很明显,这些人缺少或根本没有尊重国家的思维。这些人之中有不少是年轻人,甚至是香港回归后才出生的年轻人,这就说明,香港大学、中学、小学的国民教育严重不足。说得夸张一些,根本是失败!试问,生为中国人(当然包括香港人),怎能不爱国,不认同自己的国家?怎能反而以“反中”为能事?
少数人思维偏颇,以至出现嚣张的“港独”活动,例如有人高举“香港不是中国”的标语,及高挂“香港独立”的大字横额,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有人出钱出力唆使和“洗脑”;二是正面的宣传、教育做得不够“到位”,甚或差距颇大,例如,像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那样的“祖国是港底气所在”的言论,就比较少见,同类的宣传教育也明显欠奉。请问,有关当局今后能否多下一些工夫?
关于有人唆使和“洗脑”,绝非虚言,更非“欲加之罪”。例如,人人皆知有黑金金主、“佔中”三丑(尤是至今逍遥法外的“法律学者”戴耀廷)、“大状党”的头面人物、在幕后牵线操纵的“洋大人”等。这些人“反中乱港”、敌视中国,一点都不令人奇怪,问题是他们“唯恐天下不乱”,教唆及煽动一些香港市民,特别是年轻的大、中学生出来搞事,不仅撕裂社会,也严重损害了香港的国际形象。年轻人上当成为“炮灰”,虽是“咎由自取”,然其被戴耀廷之流“洗脑”,总不免令人扼腕兴嘆。
做好国民教育发挥正能量
再从发挥正能量的角度稍加分析。国民教育肯定有助于发挥正能量,从小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举例说,中小学的升旗礼,每周也好,每日也好,做得如何?发挥作用了没有?强调爱国,世界各国各地都如是,香港做得又如何?是不是应该再加大一些力度?“一国两制”,始终是“一国”在前。加强国民教育,天经地义,政府责无旁贷。
另有一点也值得各方考量,即:爱国爱港的政党和社团,也完全可以出一分力,多举办一些活动,增加港人对国家的了解,这也绝对是发挥正能量的表现。社团一方面可以寻求协助,例如提供资料或联络内地相关机构等;另一方面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例如民政事务局)申请适当的资助。香港与祖国密不可分,大家团结一心,“本土”或“港独”还能在香港有生存,还有活动的馀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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