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玉大勋章(图片来源:《联合报》)
台湾立法院的新会期22日正式开议,首日最主要的任务是忙着处理累积了一个暑假的立委提案,而这其中又见去蒋提案,包括绿委姚文智提案废止中正纪念堂管理处组织法。但最为荒唐的还当属时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不满台湾地区现行最高层级的采玉大勋章,是以蒋介石之母王采玉女士命名,提案修正勋章条例,主张改名。但他也许不记得,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当年曾自颁这枚采玉大勋章,后来因为阿扁涉贪,该勋章还差一点被马英九追回。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9月23日报道,台湾地区现行的勋章条例规定,勋章分五种:采玉大勋章、中山勋章、中正勋章、卿云勋章、景星勋章。对于采玉大勋章,是用蒋中正之母王采玉命名,林昶佐质疑:她一生未曾在台湾生活,为何以她来代表台湾人民的最高象征?
而除了采玉大勋章是以蒋介石之母命名,林昶佐还声称,中山、中正也都是以个人作为命名,如此荣誉,应不宜以特定个人作为命名,因此提案改名。结果上述提案22日都被国民党立院党团退回程序委员会,但由此可见,去蒋及去孙的情绪,仍是许多台湾绿营立委魂萦梦系,必除之而后快。
根据现行台湾地区的勋章条例,采玉大勋章是台湾最高荣誉勋章,规定是元首佩带,得特赠友邦元首。因此,从蒋中正、蒋经国以来,几乎每任台湾领导人都会颁给自己一枚采玉大勋章。只是,从李登辉之后的民选领导人,几乎没见过在公开场合佩带,人们只能在颁赠友邦元首的场合,一睹最高荣誉勋章的样貌。
2005年陈水扁曾颁采玉勋章给访台的时任马拉维总统穆塔里卡
至于颁授的方式,报道称,过去是由国民大会议长代表颁给现任台湾领导人,但自从台湾地区废除国大后,就由领导人自颁了。
前任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是在2001年5月,自颁采玉大勋章。相关人士说,当时是由总统府第二局局长签报核准后,直接将勋章送到陈水扁办公室签收,没有公开仪式,也未登载于总统府新闻稿。
不过,台湾地区勋章条例第15条也规定:因犯罪褫夺公权者,应缴还勋章及证书。陈水扁卸任领导人后,因贪污案遭判刑入狱,并被褫夺公权,依法须追缴勋章及证书。
2012年,当时马英九当局明确表态要追回陈水扁的勋章,眼见就要创下台湾现任领导人追回卸任领导人勋章的首例。但后来,因为勋章实际下落不明,加上台法务部门建议不予追回,这才作罢。
当年国民党立委主张追回危地马拉贪污总统的采玉勋章
据了解,台湾历任或卸任领导人的勋章大都转给国史馆依法保存、管理。但当时国史馆表示,陈水扁的采玉大勋章,是自己颁给自己,本人收下,并未交给国史馆。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被问到此事,也说不知道这枚勋章何在。
此事经总统府函询法务部解释法令,法务部当时回函竟认为,采玉大勋章是因总统的职位而发,并非功勋,建议总统府不予追回。
当时的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称,陈水扁是因台湾领导人的职位获得采玉大勋章,属于荣典,不算是功绩,只要当过总统,就会获颁采玉大勋章,就像公务员曾签出去的公文,也不会因事后被褫夺公权而失效。
事实上,早在2007年,民进党前立委余政道就提过,要把采玉大勋章改为台湾大勋章。林昶佐如今提案,也算旧案重提。而这类去蒋改名,往往容易触动敏感的政治神经。有网友也反讽说,要把勋章改名,难道要叫贪扁勋章?可以预见的是,采玉大勋章,你的名字在台湾真有得吵了。
蒋介石的母亲王采玉(中)1910年与蒋介石和元配夫人毛福梅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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