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前天开会审议政府提交的“一地两检”无约束力议案,反对派议员朱凯廸使出“阴招”,突然引用从未动用过的立法会《议事规则》第88(1)条,要求传媒及市民离开会议厅,实行变相“拉布”,结果引来一番混乱,议案无法表决。
特首林郑月娥昨日以“无所不用其极”和“荒谬”来形容事件。事件的荒谬和恶劣是毫无疑义的,反对派一向以新闻自由“卫道士”自居,但竟破天荒在会议上提出驱赶传媒。事后,反对派一伙辩称,他们要针对的不是传媒,只是以此来阻延“一地两检”无约束力议案的审议和通过。此一辩解,亏反对派说得出口。如果他们确实认同新闻自由神圣不可侵犯,而不是讲一套、做一套,他们会以牺牲新闻自由来作为“拉布”工具和手段吗?当时朱凯廸的动议如果获通过,在场采访的传媒记者和所有坐在旁听席上的市民,都会立即被赶出场去,如此新闻自由又岂有不受到限制?市民的知情权又岂会不被侵犯?
事实是,不管“驱赶”动议有无付诸实行,事先策划这一“阴招”的反对派都是言而无信、其心可诛的。在他们眼中,只有他们抗中乱港的利益,根本就没有全港市民的利益,所谓新闻自由和公众知情权也不过是“用完即弃”的“即食面”餐具而已。
眼前,问题核心是“一地两检”方案必须如期通过、粤深港高铁港段必须如期于二○一八年第三季度通车,这里面,有三个时间“节点”、即“三步走”不能耽误:一是“一地两检”必须在今年十二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得到批准,有关方案须于会议前最少两个星期前提交;二是本地立法需时,特区政府须在明年二月制订条例草案提交予立法会审议,以期在七月会期结束前得到通过,然后高铁才可以保证在明年第三季度如期通车。
从这一“时间表”已可以清楚看到,高铁通车和“一地两检”,已经时不我与,再也经不起任何折腾。事实是前车可监,早期由于菜园村拆迁补偿及地质工程等问题,高铁港段已一再延误,甚至粤深段高铁已开到深圳龙华,港段西九站还未动工。如今总算大局底定、大功将成,“一地两检”临门一脚又岂可再“挞Q”?
高铁港段“一地两检”如果再被拖延甚至被“拖死”,则特区不仅有愧于全国人民、失信于全国高铁,就是对特区政府管治和港人社会氛围,也将是一个重大的打击。政府施政当然要重视民意,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法定地位也必须得到尊重,但是眼前主流民意并不反对“一地两检”、更渴盼高铁早日通车,而以“拉布”、“流会”甚至驱赶传媒、市民为手段的反对派议员并不足以代表整个立法机关及其应有职能,因此,林太可以“等埋”本月十五日的会议,但对落实“一地两检”和高铁如期通车,却绝不能再有半点犹豫和退让,“三步走”必须如期早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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