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名成立,裁判官指出案情严重,冯被判入狱的可能性相当高。案件定九月二十一日宣判。
事件发生于去年一月二十六日晚上,港大校委会开会商讨副校长人选陈文敏的任命问题。案情透露,时任学生会会长的冯敬恩,在校委李国章准备离开时,高呼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队冧佢,李国章被拉扯碰撞而受惊。
必须指出:冯敬恩被判罪名成立,可能入狱,只能说一句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冯敬恩母亲昨日为儿子写了一封求情信呈堂,信中说,冯敬恩自小在清贫家庭长大,小学六年级曾患血癌,中学四年级又患脑瘤,但一直坚持勤力读书慈母一片苦心,为子求情缓颊,令人感动。
而冯敬恩自己也在网上撰文称,自小多病令母亲担心,今后要多为母亲和家人想一想。对冯敬恩这一点孝心,没有人会怀疑其诚意;然而,在一个法治社会、在一家最高学府,面对一个严肃的校务会议、面对李国章这样年纪的人士,冯敬恩当日在带头冲击、高叫队冧佢时,又有没有想过作为一个大学生应有的行为操守和守法精神?又有没有想过李国章也有家人子女?有没有想过自己这种违法暴力行为对大学、对社会造成的伤害?
事实是,冯敬恩当日的所作所为性质严重,并不值得原谅,而且,他自己迄今对此并无悔意。他在出庭前一天的网上文章中还声称,争大学的自主就是争人人的自主,个人牺牲是为着让别人免于牺牲,还胡诌什么当学生会会长就要准备被捕,受到极权压迫是我们这代人的共同记忆,云云。
冯敬恩的说法是罔顾事实和倒果为因的,所谓争取大学自主只是藉口和託词而已。事实是,在法律系教授陈文敏、戴耀廷等人的指导下,本来宁静的港大校园近年变得躁动不安,讲授法律的师长成了抗中乱港、违法佔领的鼓吹者和组织者,一些受影响的学生如冯敬恩等人,不仅参与佔中,还在校内作出激进言行,要勒令校委会通过任命陈文敏为副校长,还要推翻一向由行政长官出任大学校监的传统,校委会议受到暴力冲击,学生强闯会议室、跳上会议桌,医学院教授卢宠茂倒地受伤还被辱骂。
当然,大学并非不吃人间烟火的象牙塔,大学生有理想、年轻人易激动也可以体谅,但作为纳税人公帑支持的大学生、作为社会未来栋樑,尊重他人、遵法守纪本是最起码的要求,而当日冯敬恩等人的冲击行为和队冧佢的叫嚣,已经令到港大校誉和形象受损,市民深感吃惊和失望。冯敬恩现在就要承担自己罔顾法纪、违法冲击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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