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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去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79件396人

  中新社天津2月27日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日前在报告中披露,2015年该院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279件396人,涉案金额5.5亿元人民币。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93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95人,是天津市检察机关查办大要案最多的一年。

  《天津日报》27日刊发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于世平称,根据最高检察院的指定管辖,依法对周永康及李东生、冀文林等重大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立案查办了沈东海、张家星等25名厅局级干部贪污贿赂案件,彰显了中央和天津市委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问题,查办渎职侵权犯罪54人。

  此外,在最高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组成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专案组,依法对武岱、郑庆跃等2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对公安机关立案的瑞海公司主要负责人于学伟、董社轩等22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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