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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亚:“一国两制”下绝无“港独”任何空间

  新华社香港12月30日电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表示,在“一国两制”下绝对没有“港独”的任何空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港独”进行了释法,是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表明中央政府在“港独”问题上的严肃立场: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任何情况下都决不允许“港独”,这是“一国两制”不可碰触的底线,是香港最重要的宪制和法律原则。

  将于2017年1月1日出版的《紫荆》杂志近日专访了王光亚。王光亚在专访中表示,“港独”不仅危害了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还严重冲击了“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这已不单是特区的事务,更是中央管理的事务。相信香港绝大多数市民是爱国的,不认同“港独”言行的,“港独”没有发展的市场和空间。

  王光亚说,总体来看,香港过去一年经济平稳发展,春节期间发生的旺角暴乱事件很快得到依法处置,香港市民感受到了法治、和平与秩序的重要,社会大局继续保持稳定。几场选举依法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其中涉及的“港独”问题也依法得到有效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立下了规矩,划定了红线。

  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不会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香港司法独立不能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司法独立是香港法治的重要原则,中央从来都珍视并维护香港的司法独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释法解决基本法实施中的问题,同样是法治原则的体现。

  王光亚表示,即使在其他普通法适用的国家和地区,司法独立也不意味着立法机构不能就法院审理中的案件涉及的领域制定新的法律,或者对法律作出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从释法的角度,法院从审判的角度,达到了一致,这是基本法设计的初衷。中央和香港都不希望出现法院判决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才会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

  他指出,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和上诉庭在对有关案件作出判决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地位、作用和效力。在具有终审权、司法体系独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有时不得不承担起重大的宪制性责任,通过司法程序处理重大的政治问题。案件判决结果说明,香港的法官是有承担的,是对香港的承担,也是对国家的承担。

  王光亚还表示,“一国两制”是一个全新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是很正常的,不能期望一帆风顺。中央对香港是有信心、有耐心的。只要“一国”的原则不被破坏,“两制”的差异是完全可以得到包容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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