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评论 >> 香港视点 >> 议员斥罗冠聪以“大限论”煽“港独”

梁游拒绝回水 议员:追回款项有法可依

  图:梁、游两人明言,已领取的186万元薪酬和办事处营运开支不会“回水”/新时社报记者蔡文豪摄

  新时社网12月15日讯(记者龚学鸣)梁颂恒及游蕙祯早前被高院裁定宣誓无效,丧失议员资格,两人再向高院提出上诉亦被驳回。梁、游两人昨早在高院外向传媒称,已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不过需要160万元保证金,但目前众筹金额只有44万港元捐款,并指若未能在明年一月前筹得所需金额,会被迫放弃上诉。梁、游又明言根据法律意见,已领取的186万元薪酬和办事处营运开支不会“回水”。立法会秘书处表明,若限期前两人不还款,必要时会采取法律行动。

  梁颂恒及游蕙祯两人在高等法院原讼庭及上诉庭接连败诉,法庭下令两人支付讼费,有法律界人士估计两人已背负近700万讼费,连同立法会向两人追讨186万元薪酬和办事处营运开支,金额至少约900万。梁、游两人昨又指,众筹目标仍为500万港元,现先需要筹得160万保证金,才能上诉至终审法院。

  称有新观点 须付160万保证金

  梁、游称,律师团队已研究到新法律观点包括三权分立、主席权力及立法会选举是否有效等核心问题,届时律师阵容亦可能有变,会在期限前入纸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有信心会获批上诉许可,但需要在明年一月前筹得160万元款项,否则不能缴付保证金,可能被迫放弃上诉。

  他们声称,若上诉案胜出,可推翻议席出缺的刊宪,但若补选已完成,情况则较为尴尬。至于会否申请禁制令禁止补选,要视乎案件排期再作决定。他们又透露正申请法援,但目前主要靠众筹去应付讼费。

  立法会要求梁、游两人在下星期一(19日)限期前,归还共186万元的薪酬和办事处营运开支。梁、游指根据法律意见,有关追讨并无合法性及理据,暂时毋须处理。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若两人不肯归还所欠金额,立法会一定会跟进,至于会采取什么法律行动,则有待行政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再决定。

  立法会秘书处则指,如果梁、游两人在限期前仍未交还有关款项,秘书处会寻求行管会指示,必要时会采取法律行动追讨有关款项。

  议员不满拒绝还款

  多名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对梁、游拒绝于下周一限期前偿还议员薪津表示不满。身兼行管会副主席的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坦言,不同意梁、游决定,称行管会有责任确保公帑能够合法使用,而对二人追回款项的决定乃有法可依,希望他们履行还款责任。

  工联会麦美娟则表示,香港乃法治社会,行管会要求梁、游还款是有根有据,批评他们拒绝在限期前还款是“撒赖”,认为成熟的人应跟规矩做事。她相信,行管会会再讨论,研究是否对二人采取法律行动。

  自由党党魁钟国斌重申薪津是公帑,两人有责任于下周一前交回立法会。对于梁、游表明不会于限期前“回水”,行管会将研究如何跟进,不排除于下周一发警告信,并设下最后限期追讨,又指如梁、游在该限期前仍未缴交欠款,行管会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控告。

  而梁颂恒及游蕙祯昨见记者期间,有数名市民不断指骂两人,“浪费公帑”、“汉奸走狗”、“出卖国家”、“废话连篇”、“收钱搞乱香港”等。

  法律界:捐款梁游如倒钱落海

图:简松年直言,梁游此举是孤注一掷/资料图片

  对于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声称要上诉到终审法院,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此举只是为筹集160万元保证金,两人要翻盘至少要“过三关”,而实际上早前法庭判决的理据已相当清楚,两人几乎无胜诉可能,捐钱予两人无异于“扔钱落咸水海”。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简松年直言,梁游二人现时负债超过一千万,此举是孤注一掷,表面上称要上诉到底,但实际上只是为筹够160万保证金,“反正都要破产了,不如博一铺”。

  简松年指出,两人若想重得议席,至少要“过三关”,除了第一关要筹够160万保证金之外,第二关还要面临法庭的聆讯,因为他们若对之前的裁决无恰当理由反驳,法庭可不接受其上诉。

  至于最后一关则是终审法院的判决,简松年相信,在有人大释法前提下,终审法院不可能推翻之前的判决,形容这三关是“一关难过一关”,估计连第一关都过不了。

  “同扔钱落咸水海有乜区别”

  他进一步指出,160万只是保证金,如果再打一场官司,保守估计还要500万,在几乎胜算为零的情况下,相信不会有人再捐钱支持两人,“这同扔钱落咸水海有乜嘢区别?”

  “廿三万监察”发言人、工联会王国兴表示,反对“港独”的广大市民大众无惧两人上诉,因为人大释法和法庭有关裁决已经非常清晰,强调最重要的是两人必须承担所有费用,包括所有讼费和拖欠立法会的钱,“他们一定要回水”。王国兴又指,两人身为公众人物,一定要向公众交代清楚进行上诉的资金来源,以防有人包揽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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