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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道立:社会上有人只顾个人权利自由

  马道立提醒年轻人,不应将问题无限放大。网上图片

  新时社网12月2日讯(记者吴维思)“基本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性文件”,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昨日在中文大学博士学位颁授典礼上致辞时指出,相信本港法院和法官一直恪守本分,继续落实《基本法》宪法要求。他强调尊重的重要性,批评社会上只顾及个人权利与自由,却忽视他人同等权利的行为;同时指出,年轻人有冲劲,有时可能会对本地一些事心存迷惘,但不应将问题无限放大,只要坚持基础原则,问题终会迎刃而解。

  香港中文大学昨日举行第82届博士学位颁授典礼,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获颁授荣誉法学博士。他在致辞中率先提到,法律的重要性在于,“体现了对个人权利与自由的尊重,以及对他人权利与自由的尊重”,他批评,部分人总是只顾及其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对于其他同样在社会上生活和工作的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与自由,则轻忽对待甚至完全忽视。当然我们必须承认,有时候人们因各自本身的利益不同而取向各异,但尽管如此,大家亦必须尊重彼此的意见,否则,无法互相包容的风气将会在社会上蔓延。

  须尊重他人权利与自由

  马道立在致辞中先后提到“尊重”、“尊严”、“平等”等相关概念的重要性,指出在其曾经接触过的宪法原则及宪法当中,几乎全部都是建基于尊严的概念,“这个概念同样存在于香港《基本法》中”。

  他提到,香港一向重视“平等”,法律的应用与执行亦以此为重要依归。与“平等”相违的概念,则是“武断”。他说,《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当中明确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政策,其中最少有两项条文,包括第二十五条及第三十九条,规定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因此,基于宪制要求与法律精神,香港法官及法院一直将贯彻平等理念视为己任。“我相信香港法官与法院均一直恪守本分,并会继续落实这个《基本法》宪法要求。这是本港社会的重要基石。”

  他认为,任何社会,包括香港,只要视尊重与尊严为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均会将法治视为其核心价值之一。“核心价值”一词近年来常被提及,在我看来,“核心价值”是指社会上各人为尊重个人及他人权利与尊严,而视为必须的价值观念。

  教育有助建立优良社会

  马道立更提到他对年轻人的看法,他指年轻人有冲劲爱冒险,有时亦难免感彷徨,或会对国际及本地一些事心存迷惘,但他指不应将问题无限放大,因为从历史所见,世界上没有克服不了的挑战,又认为只要人人坚守基础原则,问题终究会迎刃而解。

  最后他讲到教育有助建立优良社会,认为教育助人开拓视野、建立同理心,令学生学会包容,在寻找学问的同时,认清自己,再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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