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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社评:“借人头”违法 楼市风险增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昨日发表题为以身试法后果严重的网志文章,对近日甚嚣尘上的借人头买楼藉以少交印花税行为作出警告,表示已指示库务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严加查证,若有发现,涉案者不仅需要补交印花税差额,还会因作出虚假陈述而负上刑事责任,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及罚款。

  陈茂波的文章并非空穴来风。近日市面盛传,为规避非首置百分之十五的印花税,有市民以父母、家人、朋友的名义买楼,同时以签署信任书、平安纸的方式保障拥有楼宇的权利,甚至盛传有买家经中介人安排,由不相识者借出人头来避税,手法堪称匪夷所思。

  而在此之前,楼市已曾出现一约多伙的避税花招,买家以一纸合约同时购入多个单位的方式来避税,有多至一约六伙的例子,事件经传媒踢爆,当局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由四月十二日起收紧有关安排,一约多伙也要照付多于一个物业的印花税,总算暂时遏住了歪风。

  而不论是一约多伙还是借人头,影响同样恶劣,且性质均属违法。相关行为的最大祸害,是抵销、损害了政府为确保楼市平稳健康发展而作出的努力,同时散播违法意识,对其他守法者亦不公平。

  事实是,自去年十一月特区政府推出新辣招以来,过度炽热的楼市一度明显降温,物业交易量下降,楼价升幅亦告放缓;但随后即出现一约多伙的招数,今年二、三月间以一约多伙方式进行的交易量急升,楼市气氛转趋炽热,楼价升势又如脱繮野马般越升越有,以致政府为此付出的努力几乎付诸东流。

  而在一伙多约被压抑之后出现的借人头歪风,性质上可说更为严重。按照现行机制,买家如欲豁免缴付百分之十五的新印花税,必须向税务局提交法定声明,确认自己是首次置业及物业的真正买家。因此,借人头,干犯了宣誓及声明条例,属于故意作出虚假陈述的刑事罪行,性质上比一约多伙严重。

  而且,陈茂波昨日在文章中强调,不仅借人头者犯法,借出人头者以至其他相关人士同样有串谋、教唆之嫌,一样须负上刑事责任,同样要面对罚款和入狱的惩罚。

  针对近日楼市高温以及各种古怪手段避税的歪风,陈茂波在网志文章中提醒市民和有意置业人士,本港楼市基本因素已起了根本变化,美国利率正常化持续,未来息口只会持续向上,加上过去数年的土地供应增加,截至今年三月底,潜在供应单位达九万六千个,其中有近二万个单位随时可供出售;未来五年新屋落成量平均每年二万个单位,均会较过去几年大幅增加。因此,过去几年住宅供求偏紧的情况不会重现,楼市面对的风险正在加大,市民在作出置业决定前,必须小心衡量各样潜在风险,更切勿以身试法,招致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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