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新闻频道 >> 法治 >> 甘肃女子“虚构合同”诈骗220余万元中药材案告破

160万从业者"年产值"上千亿 电信网络诈骗防不胜防

  160万从业者,“年产值”上千亿

  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准大学生徐玉玉得知被骗真相后猝死。正当全民声讨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时,又爆出清华大学教授1760万元卖房款被电信网络诈骗者洗劫一空的新闻……电信网络诈骗者导演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他们的剧本也在不断翻新。

  据媒体报道,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冒充公检法诈骗”类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最为严重。而为了让这类骗术看上去更像那么回事儿,不法分子甚至将电信网络诈骗由线上发展为线上线下联合作案。8月20日,深圳一位78岁的独居老人接到电话,对方告诉他“有一个包裹涉嫌走私”。随后老人又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打来的电话,要求老人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开通网银,接受安全检查。老人开通了网银,并告知“上海市公安局”银行卡号和网银转账密码。随后,一名年轻女子给老人送来了两部非智能手机,将老人的手机卡插入其中一部,还当面在老人的电脑上操作,暗中植入了木马病毒。之后,老人的银行账户连续向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63笔,共计1156万元。

  不仅如此,诈骗分子在骗取被害人资金后,甚至猖狂到“反唇相讥”。就在徐玉玉被骗猝死后不久,济南某高校大四学生小雨(化名)也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被骗走2.7万余元。当小雨拨通骗子电话想讨个公道时,对方竟嚣张地说:“我是骗子,你好,你个傻子!”

  北京某公司新入职的小影不久前也差点中骗子的招。“一天下班后,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直接称呼我的名字,说让我第二天上午去办公室找他。我听着像是单位领导,也没多想,准备第二天找领导。第二天一早,对方再次来电,说先不用去办公室,问我身上有没有现金,说他有事急需用钱,让我通过银行给他转账2万元。这时,我才觉得蹊跷,就没再理会。骗子眼看煮熟的鸭子要飞了,又一次次来电,我只好接起电话说,‘你这个骗子!’谁知对方笑道:‘你不是信了吗?最后你怎么发现的?跟我说说呗!’”真让小影哭笑不得。

  大多数受害者并没有小影那么幸运,他们的钱财被骗子卷走,有的甚至倾家荡产。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的时间,国内6.88亿网民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而360互联网安全中心2015年11月发布的《现代网络诈骗产业链分析报告》显示,粗略估计,仅网络诈骗产业链上,就至少有160万从业者,其“年产值”超过1152亿元。

  电信网络诈骗日益猖獗,引起了高层的重视。8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上海考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时强调,要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骗子是如何找到你的

  从源头看,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活动提供了机会和方便。那么,大量的个人信息又是如何被泄露的?

  近日,公安部刑侦局官微发文介绍了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几大途径。该文章指出,选择公共WiFi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操作,黑客只需凭借一些简单设备,就可盗取WiFi上任何用户名和密码;用过的旧手机,即使格式化或恢复出厂设置,通过技术手段,专业人员还是可以把旧手机里的短信、通讯录、软件甚至浏览记录等全部恢复,就连支付账号、信用卡信息也可能被还原;在使用社交媒体,通过微博、QQ空间、贴吧等和熟人互动时,有时会不自觉说出或标注对方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真实信息,发朋友圈时,也会不经意透露个人信息;此外,网络调查、简历、各类单据以及身份证复印件都是泄露个人信息的“罪魁祸首”。

  除此之外,即使公民进行一些合法且必要的登记行为,也难逃信息被泄露的厄运:大量考研考生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医院新生儿的信息被泄露,甚至马云这些互联网大佬的个人信息都被公开张贴在网上……

  记者本人最近办理了一个手机号码,从未进行过任何登记,只有家人知晓该号码,最近,该号码却总能接到陌生电话,推销贷款、买房等信息……仔细回想,该号码每次都是通过网店充值。而据媒体报道,网店员工网售顾客订单、培训机构定向营销、装饰公司共享业主信息、非法出租民航信息查询权限、网络搜索汇总用户分类资料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早已不是私权保护领域的事了,谁也没有能力保证自己的信息不在寄收快递、网购等各种活动环节被泄露。”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征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

  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后,被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加以利用,同时,他们利用很多机会主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而对不特定的人实施诈骗活动。在徐玉玉遭遇电信网络诈骗一案中,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如果没有掌握其学生身份及其个人信息,徐玉玉也不会轻易被骗。“公民信息非法转卖、电信网络诈骗这两类犯罪已经形成了非法产业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黄晓亮告诉本报记者。

  电信运营商和银行难辞其咎

  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被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被害人向其打款或转账。这种非接触式的诈骗方法,必须依赖电信运营商和银行才能得以实现。

  今年的央视3·15晚会,对电信运营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进行了曝光——中国移动、中国铁通即使发现诈骗电话显示虚假主叫号码,仍然允许骗子将虚假电话号码显示在用户手机上;中国联通旗下的分公司违规开卡,批量卖给卡商,不法分子用这些卡打诈骗电话,发广告短信……

  全国人大代表、有过20多年公安工作经历的陈伟才掌握了很多一手的调研资料。他不久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90%的诈骗电话是从境外打来的,境外的诈骗团伙通过网络电话修改来电号码,将手机上的来电号码显示成银行或公检法机关的电话,然后告知对方银行账户涉嫌洗钱,以骗取对方向其转账。“骗子的电话无论从哪个国家打过来,他们要在境内落地必须进入国内电信运营商的线路。从技术上来说,运营商完全可以识别这些诈骗号码并进行拦截。我在大量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中发现,现在电信运营商的业务层层转包,二三级话务商受巨额利益诱惑,会将通信线路出租给不法分子,所以现在仍然难以杜绝诈骗电话进入国内的电信线路。在这方面,大的电信运营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对银行而言,大量的银行虚假账户被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加以利用,成为了钱财最终得以到达不法分子手中的重要途径。一位办理过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警察告诉本报记者,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警方一般会根据被害人提供的对方的银行账号进行追查,但几乎很难通过这种单一的线索直接追踪到诈骗分子本人,因为他们所提供的银行账号户主不是已经去世的人,就是通过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的。他介绍说,据统计,全国公安机关收缴的涉案银行卡,绝大部分都是用虚假身份开设的。“现在办理虚假银行卡也成为了一个产业链。”

  据了解,早在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3年12月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全面完成核实工作,实现在行内业务系统中标识、查询、统计核实结果,依法对存款人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开立的银行虚假账户、假名银行账户、匿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依法中止为身份不明的存款人提供服务。

  “时至今日,虚假账户依然存在,金融诈骗依旧猖狂。境内外犯罪分子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根本还是利用了我国现有的虚拟电话和虚假账户的‘安全保护’。”山东省政协委员王夕源发文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界业内人士也向本报记者表示,堵截电信网络诈骗,关键在于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现在我国个人银行账户管理混乱,存在大量冒用身份开户、倒卖银行卡的行为。而且,对全国现存账户进行实名认证,在技术上没有问题。在深圳78岁老人被骗1156万元一案中,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最终追查了5级、593个账户(包括外地账户584个),593个账户不可能凭空出现,对此,银行似难辞其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均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的发生,电信运营商和银行本身应该是有责任的,但不应把责任一揽子归到他们身上。他们作为市场主体,有正常运营的需求和功能。“但作为涉及到千家万户的企业,他们必须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案件查办难在哪里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旦进入立案侦查环节,意味着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已经得手,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也空前加大。从2015年10月起,公安部联合22个成员单位集中围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些地方成立了专门的反诈骗办案机构:2013年6月,深圳市公安局成立反信息诈骗中心;2015年8月,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挂牌,专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16年1月,成都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挂牌成立,公安、银行、通讯运营商合署办公,警方可及时协调银行、通讯商冻结诈骗账户、关停诈骗号码,以有效打击通讯诈骗犯罪……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早在2012年就成立了网络和电信犯罪专业办案机构。该院检察官刘迎迎告诉本报记者,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他们致力于从现有法律体系入手,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犯罪行为、手段纳入法律规制。比如,对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追究;对于持有多张银行卡的,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力求罪刑相适应,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各个环节的从业人员。”

  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似乎“野火烧不尽”,依旧在发生。而对公安机关来说,他们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也面临不少困难。据了解,因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往往是针对不特定对象拨打大量的电话,因此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要在被害人和犯罪行为之间建立一一对应关系,执法成本比较大。同时,涉案资金通过匿名或者虚假账户层层转移,一般在短时间内就被不法分子转移或挥霍一空,赃款难以追回。此外,对公安机关来说,银行是协助调查部门,去银行追查账户需要相关手续,而且只能等待查询结果,比较被动。

  刘迎迎也指出,他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手机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给案件侦办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在一个涉案十几万元的案子中,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卡上有300多万元的流水,但除了已知的被害人那笔,其他的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这种情况如果不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加以突破的话,很难做到精准打击。”

  曾经与省级、地市级公安机关有过合作项目的王均平表示,他在和公安机关接触的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存在信息壁垒,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全面、准确、及时获得信息,加大了案件侦破难度。此外,公安机关目前的技术手段、设备和人员的知识结构无法适应新型技术、科技犯罪侦破的需要。

  “最好的打击就是预防”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猖獗,严重侵害公民财产利益,面对这种现实,个人和有关部门还能做些什么?

  对此,黄晓亮认为,对于电信网络诈骗,必须将预防放在重要位置,不管是司法部门,还是电信运营商、银行,以及公民个人,都应给予极大的重视,从各个方面建立制度,形成联防联治。电信运营商应加强对电信可疑号码的过滤和监控,银行对资金转账进行全程留痕,尤其是对转入账户,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对于个人而言,务必注意资金转账的对象,采用必要手段予以确认,在安全无误的情况下再去转账。“当然,在一定程度上说,很难要求电信运营商和银行完全牺牲客户的便利性来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和打击,否则,电信运营商和银行不发挥自己的功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给社会和经济带来更严重的损害。”

  王均平也认为,电信网络诈骗的防控需要建立联动的、立体化的防控体系,把预防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对公民个人而言,应该学会用好、管好、护好个人信息。“对于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七进行了规制,但仅此还不够。”王均平强调,信息泄露还涉及到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以及各大网站,如何防止信息泄露,首先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涉及到行业协议、门槛、监管等问题,这些都与电信运营商和银行有关。如何让涉及公共安全的市场良性运营呢?王均平认为需要政府的制度和法律干预。他进一步指出,银行和电信运营商从消费者身上获得收益,形成利润,同时必须保证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在确定因其原因导致消费者遭遇电信网络诈骗,造成经济损失时,甚至可以要求他们先行偿付,如此一来,他们在保障信息安全方面的动力和责任感就增强了。

  “最好的打击就是预防。对于电信运营商和银行而言,应该监控业务的不正常增长。”刘迎迎呼吁。

  而对公安机关来说,王均平认为,信息壁垒的破除需要有权机关在国家制度层面作出安排,同时确保相关主体共同参与制度设计。公安机关还应该改变传统观念,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时,主动出击,积极介入,不要等被害人报案后才出手。公安机关在提高自身科技手段、设备,改变队伍知识结构的同时,应该利用大数据时代的优势,在电信网络诈骗没有造成实际侵害以前就遏止犯罪行为。(高扬)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