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爱港之声成员陈嘉伟昨天到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记者叶汉亮摄
新时社网11月15日讯(记者 叶汉亮)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继上周有市民入禀司法覆核立法会议员资格后,昨日再有爱港之声成员以个人名义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罗冠聪、梁国雄、张超雄、陈志全、邵家臻、朱凯廸、郑松泰、尹兆坚、林卓廷、黄碧云、邝俊宇的宣誓无效及取消他们的议员资格。入禀人陈嘉伟表示,立法会乱象频生,香港市民不能接受,为了社会公义,决定入禀司法覆核上述11人的议员资格。
爱港之声成员陈嘉伟昨午到高等法院入禀,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就基本法第104条的内容清楚说明,如果宣誓没有读出法定誓词,或加入政治表态,此宣誓应视之为无效,而上述11名议员在宣誓时加插政治表态,是完全不尊重宣誓及立法会的行为,认为立法会秘书长不应接纳他们的宣誓。
立会乱象有目共睹
陈嘉伟指出,过去四年立法会的乱象大家有目共睹,而本届立法会首日更发生宣誓闹剧,作为一个爱护香港的小市民,决定站出来捍卫社会公义。他强调,立法会是庄严地方,不容许任何人把立法会当成游乐场。
入禀状指,罗冠聪、邵家臻、朱凯廸、郑松泰、尹兆坚、林卓廷、黄碧云、邝俊宇等人于宣誓前后加插“民主自决”、“争取真普选”、“莫忘初衷”等字句,而梁国雄、张超雄、邵家臻等人则分别撕毁印有“人大831”决议纸牌、展示道具等。陈嘉伟认为,上述有关行为已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的释法内容。
爱港之声召集人高达斌昨日亦有陪同陈嘉伟到高等法院。
宣誓风波事件至今已引发多宗司法覆核议员资格的诉讼,上周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创会会长郑玉佳,入禀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朱凯廸、梁国雄、陈志全、邵家臻、郑松泰等八名议员的宣誓无效、丧失议员资格及议席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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