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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全面切实执行释法 依法处理刻意违反者

  图:行政长官梁振英(左二)昨晨联同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左一)、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右二),以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右一)举行记者会,回应人大释法问题\新时社报记者林少权摄

  新时社网11月8日讯(记者许嘉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晨全票通过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表示,他和特区政府支持人大释法,并将全面切实执行。而人大释法确立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相应地也具有对宣誓是否有效作出决定的权力”,有意见指监誓人应为特首;外界关注特区政府日后会否就此修改本地法律。特区政府表明,目前需时研究释法文本,之后再决定是否需要在本地立法层面跟进监誓人的身份问题,以及对其他已宣誓的立法会议员采取跟进行动。

  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晨联同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以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举行记者会,回应人大释法问题。梁振英表示,他和特区政府均支持人大释法内容,任何公职人员必须在宣誓中真诚及庄严地承诺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任何人若刻意违反规定,甚至藉机侮辱国家和鼓吹国家分裂,都必须严正依法处理。

  仅厘清责任 无加大权力

  有传媒问到,政府会否考虑透过修例,改为由行政长官负责为立法会议员监誓。袁国强回应指,政府昨晨才收到释法的相关文件,需时间详细研究释法内容对本港法律有何影响。他亦强调,今次人大释法只是厘清监誓人的责任,并无加大或加强监誓人的权力;亦强调了基本法第104条本身的原意,没有修改条文内容的意味。

  至于政府之后会否再就其他重新宣誓议员以及主张“自决”议员的资格问题入禀法院,袁国强重申,当局需时作研究和审视,再决定有否需要作任何其他跟进行动。

  被问到特区政府有否向中央表达诉求,希望在本地法律下解决事件,梁振英说,他和特区政府有与中央充分沟通,向中央反映香港社会对释法的意见,中央政府亦高度关注梁颂恒和游蕙祯的宣誓言行所引起的影响,认为事件涉及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是重大事情,很需要主动和及时释法。

  梁振英又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虽然拥有对基本法的解释权,但包括这次释法在内,常委会自香港回归近二十年至今只进行过五次释法,说明常委会是十分慎重地运用释法权。

  袁国强:对港司法有信心

  袁国强则期望公众能够用客观和正面的态度看待人大释法,指在本港的宪制和基本法的设计下,司法独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权是并存,而释法内容是原则性,并无就现时已经在法院展开的任何司法程序作任何指点。他又指出香港经历过四次释法,但本港司法机构及司法人员仍然非常专业地履行职责,强调特区政府对本港司法机构及司法人员绝对有信心,相信这个情况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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