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特约记者阿丹特别关注:上午开会,下午被捕,晚上官宣。时年65岁的陈旭,这一天过得跌宕起伏。陈旭是中共十八大后第一位被调查的省级检察长;是继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艾宝俊之后,上海落马的第二位省部级官员;他也是上海政法系统“首虎”。在上海中院和高院工作时,姜宁与陈旭都有交集。陈旭在上海高院任副院长时,还分管过姜宁负责的部门。姜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陈旭落马后,上海市政法委在传达陈旭问题时,特意提到一条“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这说明其涉案问题性质非常恶劣,属于团伙行动,其党性和政治立场被认定有问题。” 2016年2月写给上海高院的一份情况说明中,丁育指称,上海检方在没有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批捕丁小红,是因为丁钢花钱买来了“批捕证”。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曾在帮助当事人刘宁丽维权的过程中,感受到了陈旭的能量。1993年,刘宁丽在上海独资经营的一家企业,被法院判决变成了“联营”,致使她损失上千万元。从此她走上了维权之路。刘宁丽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海《解放日报》一位记者曾跟她说,陈旭的弟弟许强亲口告诉这位记者,陈良宇曾经把刘宁丽反映陈旭问题的材料,直接转交给了陈旭。许强还告诉这位记者,陈良宇很器重陈旭,让他转告刘宁丽不要四处告了,“没有用的”。除了上述案件,帝景苑案、国诚金融案等在上海引发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也被指背后有陈旭的影子。
2003年民工小陈在上海打工,当时来上海才几年对上海话不熟悉,就找了份配货送货的公司打工,但是上班才3天就出了交通事故导致左大腿骨骨折,因为事故属追尾类特大交通事故,3人当场死亡,3人重伤,车辆报废,小陈是受伤最重一员,事故后一直在上海休养,一年后做了钛合金取出手术,在跟老板谈及劳动工伤的事情上官司打了一年,为什么在上海工伤事实存在却不支持工伤认定,这里面暗含司法法治环境的黑暗面,从劳动仲裁到法院,包括法律援助中心各怀鬼胎,最后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一个也没结果,法官吓唬小陈拿去1万拿了还有的拿,不拿一分都没有,就只有这样不了了之了。
2016年小陈在上海浦东新区建材市场的石材加工厂打工,7月的某一天对于小陈来说是个悲惨的一天,中午上班没多久就左臂受伤,左臂肌肉以及神经被横切断开很大一个伤口,送医院后,他老板还曾去探望,并支付了医药费,但是出院后的老板却是另外一个人了,刚出院两三天就把小陈赶出工厂,只支付了300元作为拆线用的费用其他再也不管了,并且报警说小陈敲诈勒索,派出所接警后得知是劳动争议劝其到劳动仲裁去调解,但是老板根本不出面调解,找来代理律师胡说八道一通,最后劳动仲裁庭根据派出所笔录和小陈住院事实判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这个结果本应该出来后就通知小陈去取材料的,谁知道她们仲裁庭一个月后才通知小陈去取材料,小陈看过落款日期问起时间不对,怎么一个月前的结果现在才通知,仲裁员还说没问题不要改动了,其他的不要问那么多。小陈把材料提交给工伤认定后2个月结果都没等出来,等来的却是法院的被告通知书,2017年开年后法院开庭审理了案子一直拖着1个多月过去了就是不给结果,律师还电话扬言你喜欢慢慢等就等着吧,半个月后再说结果不结果。回顾这个案子,小陈从7月份受伤到现在,跟企业的劳动关系按法律规定是没有问题的,可是经过司法之手却是半年了连个劳动关系都确定不下来,上海的法治环境之恶劣可陈可点的太多太多了,这里就不一一点出来了,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这个毋庸置疑的,企业花钱请律师也是正常,但是司法和政府单位人员不应该营造腐败环境,本社特约记者阿丹认为也不要为一点点私欲而毁了一座城市的声誉买单吧。
到目前为止,小陈的案子还没有结果,其实这个律师事务所的行为就是为其雇主在法律层面上通过各种关系在拖延时间,而且是一拖再拖,其恶意拖延时间难道就这么顺理成章吗,还是他们作为法律工作者感觉是理所应当的,我们媒体会特别关注法院会怎样处理这个案子,同时陈旭落马对上海政法系统的影响还在持续,我们拭目以待后续结果。
文稿整理编辑 特约记者 阿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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