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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乱象:袭警是一种“言论自由”?

台湾《联合报》1日社论指出,蔡英文把司法改革列为台湾新当局施政重点,强调要回归人民的司法,解决不公,强化人民的信赖。但在推动这项伟大的改革工程之前,请先回答一个小小的问题:打警察,能算是一种言论自由吗?

  大问题都始于小地方,司法失去人民信任,也是如此。太阳花运动期间,立委林岱桦想要带一名日本媒体记者进入被学生占领的立法院议场采访,在门口遭到驻卫警阻拦;双方发生口角冲突,林岱桦愤而朝执勤警员胸口挥了一拳。事后有民众向北检告发,北检依妨碍公务罪嫌起诉,上月台北地院判她无罪;北检对判决结果不满,最近提出上诉。

  林岱桦愤而袭警,或许只是一时失控,并非刻意伤害对方;但警察执勤代表的是公权力的执法界线,能因遇到立委就腿软放水吗?难道,即使挨打也应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事实上,问题核心不仅在林岱桦的身分或公权力的不受尊重,而在法官对此案的和稀泥态度让人忍无可忍。法官判决无罪的理由是:林岱桦是在议场内行使立委职务的适度意见表达,属于言论免责的保障范围,立法院的自律原则应该尊重;且林岱桦带记者进场并不违反议场管制规定,员警没有理由阻挡。

  这些判决理由,不仅强词夺理,更是歪曲事实践踏法治。第一,当时学生以占领议场瘫痪立法院,会议早已停开,林岱桦带外媒前往现场只是为凑学运的热闹,哪里是为了议事?第二,冲突地点是在立院门口,林岱桦根本未踏入议场,这也与行使立委职务毫无瓜葛。第三,立委获有言论免责权,是为了保障其质询的自由;但推打警察已涉及肢体暴力,且林岱桦是主动攻击而非基于自卫,法官居然还敢套用言论免责之冠冕使其免罪,简直是明目张胆地欺世盗法。第四,学生占领立法院已使立院处于紧急状态,员警若不在现场维持秩序,随便让民众进出,立院秩序和学生安全都可能受到损害;但法官却说员警没有理由阻挡,这种话出自司法人之口,让人吐血。

  我们不知道,究竟是林岱桦的立委身分,或者是太阳花学运的光环,或者是政党轮替的因素,而导致法官掰出这么牵强的理由来为林岱桦脱罪。但可以确定的是,法官心中若有一尊司法天平,如果脑中没有那么多奇怪的政治考量,绝不可能写出这样的判决书来。推打警察不算严重暴行,却是无视法治公权力的表现;然而,法官要援引言论免责来粉饰太平,把根本没开的会说得煞有介事,甚至责指警察不该阻挡立委带人入内,反而暴露了自己的心虚,也蹧蹋了司法尊严。

  民进党动辄指控法院是国民党开的,但看到台北地院这样的判决,人们不禁怀疑法院也政党轮替了,否则,为何一碰到绿营立委就转弯。台湾法务部长邱太三最近向检察官发出公开信,要求检察办案团队不能有害群之马,起诉不能浮滥;却遭检察官群起反呛,认为他没有抓到改革重点。的确如此,新当局谈司法改革,若只能将目光放在检察官的起诉举证责任,恐怕无法抓到要害。事实上,许多民众深感不满的,是那些躲在终身职及独立审判大旗下苟且因循的恐龙法官,日复一日地腐蚀司法正义,却无人可奈他何。从林岱桦的案子看,这位恐龙法官的判决理由,人们咽得下去吗?我们当然支持检察官再上诉,也等着看下次的判决将说出什么道理。

  如果立委打警察可以因言论自由而脱罪,那么,华航空少谎称台湾总统专机有炸弹一案,恐怕也该无罪开释。因为,空少并没有采取实际行动,而且他是为了更高的空服员罢工理想而发,不是吗?如果认为这样的诡辩不能成立,请问,为什么林全可以撤销对太阳花学生的告诉,却置因执行公权力而被告的警察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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