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6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林静娴)民进党籍民意代表段宜康,前年彰化县长选举期间,不实爆料指以无党籍参选县长的前民意代表黄文玲有蓝营金主。检方依其违反选罢法意图使人不当选罪将他起诉,台北地方法院28日审结,法官判段宜康有期徒刑4月,褫夺公权1年。台湾网友在叫好的同时,也有不少人担心此案会不了了之。
看得远:判得好,此人简直是民进党的古惑仔。
DRAGON:民进党是不是又要说是司法迫害?
怒目金刚:这就叫夜路走多了,鬼也会遇到鬼,不过法官有没有勇气把蔡的鹰犬判刑定谳呢?绿营不是喊转型正义,这件案子很符合哦。
面线糊了:免惊!台湾的司法:一审有罪二审无,三审猪脚面线。
Auckland Chung:这真是让人振奋的消息,人在做,天在看。
忠肝义胆:接下来民进党肯定动用烂招,极尽所能用司法干预,反正这种事民进党干起来驾轻就熟,没有包袱!等到三审定谳,那不知猴年马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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