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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主任依法取消“港独”参选人陈浩天选举资格

  新时社网7月30日讯 综合媒体报道,选举主任30日依法作出决定,取消“香港民族党”立法会参选人陈浩天的选举资格。特区政府发言人说,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鼓吹或推动“港独”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据报道,陈浩天声称将会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及选举呈请。

  政府发言人说,“港独”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拥护《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港独”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

  政府发言人还表示,就新界西一名候选人因不符合《立法会条例》的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鼓吹或推动“港独”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以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有关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严格来说陈浩天已违反《立法会条例》第40条1B,当中列明如有人不拥护基本法及不愿意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没有参选提名的资格,相信选举主任是根据有条例作出决定。

  陈浩天早前报名新界西直选,其他参选名单亦包括:田北辰、梁志祥、陈恒镔、麦美娟、何君尧、周永勤、尹兆坚、冯检基、黄润达、郭家麒、李卓人、黄浩铭、黄俊杰、朱凯迪、高志辉、陈浩天、汤咏芝、张慧晶、郑松泰、吕智恒、邝官稳、中出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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