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理明指“港独”主张明显违背基本法\新时社报记者麦润田摄
新时社网8月10日讯(记者黄昱)“港独”争议成为今届立法会选举的焦点议题,香港律师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文理明接受《新时社报》专访时指出,“港独”在政治以及体制层面都难有实现的可能,强调议会并非宣传“港独”的场所。她强调,香港司法独立的体制在世界名列前茅,相信法庭最终能够就今次选举引发的争议作出公正裁决。
对于个别参选人表明支持“香港独立”,并声称会在议会中落实主张,文理明坦言:“我不认为立法会是一个宣传或者推动‘港独’主张的地方”。她指出,“港独”在客观、政治以及体制层面上都难有实现的可能,反问:“修改基本法,要得到全国人大的通过,可能性有多大?”文理明认为应该现实一点,“‘港独’主张最终可以将我们带到哪里呢?既然看不到任何出路,何苦要在立法会浪费这个时间和资源?”
申诉机制体现法治
选举主任早前宣布部分主张“港独”的参选人提名无效,文理明认为,关乎“香港独立”的主张,明显与基本法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相违背,这亦是选举主任作出裁决的主要理据。
个别曾主张“港独”人士在参选时表明自己不再持有过去的主张,并签署确认书,声言了解并愿意拥护基本法的有关条文。文理明认为,在这个情况下,选举主任要作出判断并不容易,因为当中涉及主观的因素:“如果是判断参选人有没有香港身份证,这个很容易去做决定。但现在是判断参选人的真实主张,这个是有难度,而且得出的决定也难以避免争议。”
至于个别参选人在提名被宣布无效后,声称香港已经失去法治而成为“人治社会”,文理明表示并不认同这一观点。她明确指出,有关人士仍然能够透过选举呈请以及司法覆核进行申诉:“有完善的申诉机制去监管,这正是法治的体现”。
覆核结果可成案例
文理明强调,尽管自己不赞成议会成为宣扬“港独”的地方,但香港的言论自由保障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好又表示,理解个别人士的忧虑:“如果以后有参选人想选立法会,会不会因为自己数年前曾经支持过‘港独’而被排除在外呢?个人的主张是会变化的,但能否‘入闸’,却是根据选举主任是否确信而决定。”她认为,事件最终或会透过司法覆核提升到很高的法律层次,最终亦必得出一个结论并成为案例:“无论什么结果,双方都会上诉,最终法院一定可以拿到一个答案出来,去解决相关的问题。”
文理明已参选今届立法会法律界功能组别选举,另一候选人是公民党郭荣铿。
参选求挑战 冀藉无党派增进对话
记者黄昱报道:律师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文理明为参选立法会法律界“真情剖白”,透露自己参选是为求挑战,又相信法律界的专业、理性,能够清楚评价自己的个人和处事作风。她又表示,如果能够当选,希望能促使议会进行高质素辩论,而非纠结在无止境的“拉布”中,盼可增进各方有益的对话。
虽然在知名度上不如其他政党人士,但文理明在业界、特别是在香港仲裁业务上可谓无人不识。文理明年纪轻轻就已成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就仲裁的法律、程序问题发表文章,同时更是法律执业者参考书的作者之一。问及她为何不专注业务反而转战立法会,文理明的解释自信而又直率:“因为我在事业上已经达到一定水平,立法会是一个新的挑战。”
对事不对人 笑言得罪人
“立法会如果不是在‘拉布’的话,理应是有高质素的辩论,有各种的角力。”文理明续指,自己无党无派,“既非建制亦非泛民”,若能进入议会,最希望做到的是增进各方的对话:“要解决两极化这个问题太难了,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做不到。但我想,增加一些有益的对话,应该还是力所能及的。”
展望选举,文理明笑言,自己对事不对人的作风和态度,曾经得罪过不少人。但她对法律界有信心,“这个专业的界别可以清楚评价我这个人和我的作风。”参选法律界立法会选举的还有公民党郭荣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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