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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社评:高院裁决遵循释法 梁游下场大快人心

  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代表特区政府,日前就梁颂恆及游蕙祯的议员资格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区庆祥昨日颁下判词,裁定梁游两人宣誓无效,议员资格已被取消,立会主席无权再为两人重誓,相关议席悬空。

  有关裁决一出,各方人士辗转相告,政府赢咗、梁游没得做的消息不胫而走,而且闻者无不精神一振,鼓掌称快,堪称是近年最得人心、最受欢迎的一次法庭判决。

  有关裁决,至少在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明确宣布梁游两人宣誓无效、议席失去、席位悬空,违法拒誓及辱国者无好下场,缠扰港人社会逾月的所谓宣誓风波暂告一段落,也为解决后续问题提供了依据。

  二是全国人大释法再显神威,特区法院依法落实,作出了无可置疑的裁决,有力彰显了中央宪制权威地位,亦有效体现了特区司法的独立性。

  三是港独分子的嚣张气焰几被一铺打残,少数人借本土之名、行分裂之实,通过地区选举企图混入权力架构,结果在人大释法和特区司法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失败收场。

  早在特首与律政司司长入禀之初,以至全国人大释法之后,一些人就在那里不断放话,指人大释法剥夺了特区的司法权,同时又声称特区法院法官有权按照自己的理解判案,不必执行释法的决定,把人大释法与特区司法对立起来。对此,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日前在一个讲话中指出,特区司法权不能凌驾于人大释法之上,但特区法官不是敌人。

  而眼前高院作出的裁决,不仅证明了特区法官不是释法的敌人,而且恰恰是释法的好朋友和有力执行者,区庆祥法官在判词中严正指出:誓言必须庄重及真诚地作出,那是宣誓人表达他会凭着良知忠诚、从实地履行有关行为的一种见证形式。一项效忠或表达忠诚的誓言,代表宣誓人向特定政权及政府承诺及保证作出真诚效忠,并支持其宪法。

  区官更进一步明确指出:梁游两人当日作出誓言的方式及方法,客观及明显地表示他们无意忠诚及从实地支持及遵守立法会誓言及《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列的两项责任,因为客观及明显地,他们并不承认一国两制的原则及该原则下一国的重要性,终审法院亦已清楚确认该等原则是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石,以及奠定建基于《基本法》的香港宪制模式。

  区庆祥法官在这里实际上是一针见血地拆穿了梁颂恆和游蕙祯两人违法乱誓的实质,那就是两人根本就不承认一国两制原则、不承认一国在两制之上的重要性,他们的拒誓实际上就是否定一国、推行港独。而梁游两人,既然拒不承认一国,那么,他们还要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议员来干什么?中国香港特区的立法会议员又岂是这些连自己国家都不承认的败类所可以担当的?

  而更重要的是,人大释法和有关裁决,已经为特区今后处理同类问题立下了明确的规矩和案例。任何公职人员宣誓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否则,法庭就可以裁定其宣誓无效、资格失落。未来特区,类似梁游违法拒誓的事件很有可能会再度出现,港独分子必然会以更加狡狯的方式、利用选举等渠道企图混入建制、钻进架构,之前的法例难奈其何,但如今有了释法和裁决,所谓灰色地带已不存在,空子已被堵塞,港独分子休想再有博懵的机会。

  而更值得庆幸的是,人大释法、高院裁决,不但一举解决了梁游违法乱誓和议会无法运作的乱局,有效收窄了港独活动的空间,而且在港人社会中进一步明确了一些大是大非的原则和观念: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是特区安身立命之根本,任何企图对抗中央、冲击宪制的政治图谋都是损害香港、损害法治和不利繁荣安定,决不会有好下场和好结果的。今后面对类似冲击,全体港人都要像今次拒辱国、撑释法、反港独一样,大义深明,理性务实,坚决站在维护国族尊严和特区利益一边,打击和抵制一切企图分裂国家、搞乱香港的言行。

  中央坚决贯彻一国两制之心不会变,但特区落实一国两制必须不变形、不走样,梁游之乱已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和正气得到伸张,全体港人更加要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坚决反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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