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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须维护保密原则 高院颁令禁港大录音外泄

  图:港大校委会议录音外泄风波,高院昨颁令,永久禁止流出相关会议内容\资料图片

  新时社网7月9日讯 香港大学去年十月发生校务委员会会议保密内容录音外泄风波,校方事后入禀法庭申领禁制令,永久阻止任何人再泄露会议内容。案件早前于高等法院审理后,高院昨日颁下正式禁制令,永久禁止流出相关会议内容,以保障校委会的利益。高院又裁定,与讼的香港记者协会需支付堂费。

  高等法院昨日颁下正式禁制令,指为了保障大学的利益及保密性,禁止利用、发布及公开相关校委会会议内容,即去年6月30日至10月30日的会议内容,但早前商台播放的两段录音,以及当时港大学生会会长冯敬恩向外披露的会议内容,则不受限制。

  法官在判词中表示,会议内容明显是大学机密,校委会保密制是为保护港大机构及商业秘密。如果没有保密机制,会影响校委会成员在会议中表达的自由。法官又指公众利益有限制,不能撇除于保密制之外,裁定有必要就校委会会议录音颁布永久禁制令。

  港大校委会于去年9月29日会议中否决任命港大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文敏出任副校长(学术人力资源)一职。其后,十月底有人于商业电台和网上讨论区发放怀疑是时任委员李国章和纪文凤在闭门会议的发言。

  时任港大校委会主席梁智鸿遂申请禁制令,要求高等法院颁下临时禁制令,禁止商台及其他相关人士披露使用、发布和披露校委会资料及会议内容。及后,公开首段录音的商台,与港大达成和解,记协则加入诉讼反对禁制令。

  除9月29日港委会会议讨论是否任命陈文敏为副校长内容已外泄,港大亦要求禁止公开校委会其他会议,讨论包括捐款、员工薪酬调整、港大深圳医院计划的财务、核数报告建议等,全属机密资料。

  港大欢迎法庭裁决

  记协昨发表声明表示,感到遗憾及极度失望,认为裁决将削弱新闻自由。声明提及,任何对新闻自由的限制,只有在绝对需要及合理情况下才可施加。

  记协认为,大部分校委会会议内容已外泄,港大提出要保障校委会讨论自由及未来运作是不足以支持港大申请“范围广泛且严苛”的禁制令。记协又认为,港大作为公共机构应公开行事,让公众及传媒检视。

  香港大学发言人表示,“香港大学欢迎法庭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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