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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严惩诈骗犯,岛内民意怎么说

最近,有45名台湾人,在肯尼亚涉电信诈欺案,被遣送至大陆。可想而知,这件事情在岛内是一定会被某些人拿来说三道四的。果不其然,12日岛内媒体就铺天盖地报道8名台湾人被肯尼亚判无罪,却被强行遣送到大陆,马英九、蔡英文、陆委会纷纷强烈谴责、严正抗议,一时间群情激昂。

但是,政治秀和民意之间,有时候也就是一抬手就够到脸的距离。

舆论神转折

群情开始激昂的同一天,舆情其实已经和谴责抗议不同路。

《中时电子报》关于陆委会抗议的文章下面,已经出现了大量质疑当局的留言,比如抗议个P啦!让这些垃圾回来干嘛,台湾司法总是纵放这些垃圾,送去对岸严惩最好。你们这些当官的,怎么跟老百姓想得永远不一样?

有台湾网友当时就敏锐地指出,肯尼亚并没有电信欺诈罪,一开始就是以其他罪名起诉,所以才判这些欺诈犯无罪,而且诈骗集团实施诈骗的对象都是大陆民众,肯尼亚人并未受害,所以根据属地原则,将罪嫌遣送大陆合情合理合法。

13日又有37名罪嫌被遣送大陆,绿色媒体继续开骂,说大陆强行掳走的同时,已把焦点转移到台当局法务部身上,指责法务部部长竟然跟马英九唱反调,主张大陆有司法管辖权,这时候还管什么原理不原理,就该帮着说话啊!其坦荡如此。还有名嘴不依不饶地质疑这是马英九暗中授意法务部干的(拜托,马英九都冲锋在前成炮灰了,你们还不饶他)。

到了14日,画风突变,《自由时报》只是就事论事地报相关新闻,评论则是不着一字。在国台办厘清案情,说明原委后,舆论已经大幅转向,绿媒显然是自知理亏,再也硬拗不下去了。蓝色媒体则展开反攻,《联合报》和《中国时报》都以社论指出,这件事不该上纲上线,无端谴责大陆,不管依情理还是法理,这些人就该遣送大陆。

从一定意义上说,肯尼亚事件是个罕见的典型。典型的部分是,台湾政客的脆弱自尊心加上逢中必反的心理定势,导出不问是非的过激反应。罕见的部分是,过激行为遭到台湾老百姓狠狠打脸。

奉迎民粹的政客们,这回算是把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认亲不认理?

最初,这个台湾诈骗集团在肯尼亚设点,打越洋电话到大陆实施诈骗。结果2014年底因为房子失火,引来肯尼亚警方,发现处所有焚毁文件、诈骗剧本、疑似人头帐户数据、成员业绩表、空白转单、手写诈骗草稿、4张经曼谷飞肯尼亚电子机票等物,且从肯尼亚机房拨打回大陆的电话数量非常高,几可确定被害人多为大陆人士。遂以无照经营电信业、无照使用无线电信设备起诉了他们。

肯尼亚为什么不告他们欺诈?因为肯尼亚没有电信欺诈罪,也没有受害人(估计是因为台湾罪嫌还没学好斯瓦希里语的关系),最后只好判他们无罪。

也就是说,肯尼亚的无罪只是代表无照经营电信业等罪没成立。若由大陆来审,是妥妥的有欺诈罪。

那么大陆有没有权力来审?根据国际法的属地管辖原则和司法互助原则,大陆就是最有权审判的一方。因为罪嫌是台湾籍,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台湾有管辖权,但国际法中属地权优先于属人权。比如美国人在大陆杀了人,应该优先由大陆法院来审,而非送回美国去审。

想象一下,如果把这批罪嫌押回台湾,受害者、银行汇款记录等都在大陆,台湾检方如何取证?难道台湾当局包机票包宾馆让大陆受害者集体来台住个一年半载?

这种事只要是学过一点法律的都明白,就算不懂法律也是常理推测可得。2010年英国籍的林克颖,在台湾撞死一名台湾人,2012年逃回英国,台湾要求将他引渡回来,他却以台湾牢狱状况太差等为由,请求英方不要引渡,至今还在英国逍遥。台湾想必人人都觉得把可恶的林克颖引渡过来是理所当然,为什么到了大陆身上,就有很多人认亲不认理了呢?

不懂法的人一时被蒙蔽也是情有可原,马英九和蔡英文都是法律专业出身,难道连这点道理都不懂?绿营的人逢中必反也就罢了,台当局行政系统除了法务部力主大陆是依法行事,其他人竟然都跟着蜂拥而上指责大陆,说明什么问题?

送回台湾放掉?

指责大陆的人还找到了一个点,他们说,两岸已经建立司法合作关系,按照以往惯例,都是各自遣返己方人员,为什么这次大陆不这么干?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柳华文指出,台湾方面并未对该案立案侦查,因此不存在大陆方面违反《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问题。

程序问题已经厘清,大陆没违约。

再回到常理。我辛辛苦苦办案侦查,你却视如不见,最后人抓到了,突然插一脚说不行,得把人送到我这儿来,这算什么事?更重要的是,送到台湾不但没法审,而且就算提供证据审了,最后也是轻轻放过,嫌犯们没几天就活蹦乱跳继续出去为非作歹了。

这不是空口白话,有前例可循不如留在大陆受审的叫骂声;同年,另一批台湾自印度尼西亚押返的167人的诈骗集团,半年后台中地院审结26人,仅一人判刑,其余皆轻判,准予易科罚金或缓刑,连承办检察官都叹息:台湾已沦为诈骗王国!

台湾老百姓这次反弹这么大,就是因为台湾的司法系统这些年似乎落入了人权魔咒,拼了命去保障犯罪人的人权,蓄意杀小孩、杀害多人的最大恶极者,却不判死刑,还有一批废死联盟的人出来给他们请律师,像对待民族英雄一样地保护。

电信欺诈早年在台湾为祸极烈,后来台湾人吃够了亏不太上当了,诈欺集团才转移到大陆,大陆打击力度加大后,又转移到肯尼亚等国家。但只要他们被抓回台湾,最后总被轻轻放过,犯罪收益极大,成本却极低。这也是为什么这次这批罪嫌一听说要遣送大陆就集体暴动,反锁牢门不愿被带走,拼命打电话回台求救的原因。

台湾司法的软弱和伪善,已经让许多台湾人满怀愤懑。所以此次可以看到很多台湾网友这样留言:

最好枪毙掉

感谢大陆,收留台湾人渣,请勿送回,可以直接填南海,还有很多渣,可以长期供应

请朝野不要扭曲民意,我们没有人谴责!我们全民支持中国大陆重惩诈欺犯!

我们没有怒,我们都说

你们专门保护膝跳反射在作怪。民进党反中成习惯,站在批判的立场毫不稀奇;就连国民党当局,在大陆不断释放善意的过程中,竟似也养成了你不让着我就是你不对的心态,再加上对倾中卖台批评的恐惧,只要一牵扯两岸对等尊严的问题,就不由自主、迫不及待地想要表达我没有倾中,我是好样的,有时候反而走得比绿营还快还远。

国台办这次回应及时,点出人权,还将事情高度政治化,升格到两岸对抗的高度,良知何在?相反,国台办在这次事件中的表现,受到两岸民众的点赞,有岛内学者表示,国台办此次充分展现了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让人看到了大陆的底气与硬气。

这件事能迅速回归真相,也跟事情本身就比较简单,事实、法理、情理都很清楚,民众易于识破有关。试想,如果是一件相对复杂的事,经岛内政客、媒体如此扭曲炒作,会产生什么效果?台湾的一些政治人物,已经到了为讨好民粹不顾公理正义的地步,幸好还有法务部这样的部门秉公直言据理力争,否则真叫人怀疑选出这些官员和政客究竟能对社会有何裨益?

台湾这8年,某些政客的大起大落早已说明,曲意逢迎、因循讨巧、放弃理念和不顾是非,最多只能讨一时之好,时间久了总会被看破手脚,最后自己也捞不到好处。

文/黑白自在

编/东郭栽树

(来源海外网-侠客岛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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