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7月5日讯 对于特区政府代表团今日启程前往北京与内地部门商讨完善两地通报机制,多名立法会议员认为,期望能够优化目前的两地通报机制。
叶国谦信有成果
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叶国谦指,今次双方都是有备而来的,相信讨论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果,希望通报机制能覆盖所有具执法权力的内地机关。
叶国谦又指,过往有关通报机制的安排,并非设立具体的协议,因此,没有任何标明的条文。今次接触后,期望通报机制能清晰规定内地机关,需向香港方面交代港人被捕的时间、地点及原因,而内地任何有执法权力的部门都应该遵守。他又建议,公布时间应限于一两星期内。
叶太倡3方面优化通报机制
当年以保安局局长身份,与内地签订通报机制协议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港府可以从3方面优化通报机制。
她说:“内地有什麽执法部门目前是不包括在内,是否可以涵盖在内呢,这是一点;第二就是时限的问题,有没有可能硬性规定何时通报呢?如果不能的话,是否可能分阶段通报呢?第三是如何加大宣传通报机制,让全国的执法机关知道要遵守通报机制。”
她又指,由于双方仍然需要就通报机制的各项细节进行磋商,预计一次会面未必即时可以取得共识。
李慧琼:持续沟通彻底解决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指,特区政府司局长亲身前往北京,预计应该可以取得一些成果回来。但由于涉及的范围相当之广泛,非一两次会面,便可以彻底解决问题,须继续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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