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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社评:梁颂恒等三人根本不配当议员

  特区立法会近年开会拉布不断、乱象频生,议事质素下降;但要说乱,再乱乱不过前天的宣誓场面;要说议员质素差,再差也差不过前天未有完成宣誓的梁颂恒、游蕙祯和姚松炎三人!

  这三个人,不要说尊贵议员,就是连作为一个守法市民、一个中国人的称谓也配不上,只能称之为一文不值的垃圾。

  是守法市民,会在庄严的立法会议事堂内拒绝依法宣誓、还肆意篡改誓词么?

  是中国人,会把自己的国家称为支那─一个饱含中国人民血泪和历史耻辱的名词,而且还再加上fxcking的英文粗口?

  叫人惊讶的是,梁颂恒和游蕙祯二人,肆意侮辱国家和国人还不止,事后还嬉皮笑脸地用什么鸭脷洲口音这样轻佻的态度解释,其全无国家民族观念和恬不知耻实已到了无可饶恕的程度。

  事实是,三人拒不依法宣誓,并乘机出言侮辱国家、鼓吹分离分裂,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问题,而是已经涉及到议会尊严、特区法治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与基本法高度的重大原则问题。如果任由庄严宣誓变闹剧,任由已晋身体制权力阶层的人公开出言辱国,则以后的特区还要不要施行法治?市民还要不要尊重议会?中央和特区政府又如何回应各方惊疑,如何继续坚决维护一国两制于世人面前?

  在前天的事情发生后,有人提到,依照立法会议事规则,上周未誓者,下周可以重誓。

  这一说法,不仅并非必然,而且绝不可行。

  无疑,按照一般情况而言,候任议员如当天未能完成宣誓,可以要求安排重誓;然而,重誓安排必须要有合理依据和解释,如该候任议员当日身体不适、言语有误,或自觉为当日的不当言行感到愧疚而希望获得机会纠正,如此重誓安排就是可以考虑的。

  然而,梁颂恒、游蕙祯、姚松炎三人是这样的情况么?他们是因为身体不适而失言了么?他们今日是已经为当日的恶行深感后悔和决意改正了么?答案是不,一百个不。

  可以肯定,假如真有重誓机会,唯一的结果,只会是再一次给予他们公开表演的机会,让他们在庄严的议事堂再说一次fxcking中国、再叫嚣一次支那,不会再有其他可能。

  他们三人根本从未为当日的言行感到不安,主动收回有关支那等辱国言词,向国人、向议会、向选民承认错误和真诚道歉。他们没有这样做,就说明他们根本不知错、不改错,并且坚持辱国立场,如此还有什么可以宽恕原谅的地方?还有什么给予重誓机会的必要?

  梁颂恒等三人大概以为,拒不宣誓、辱骂支那之后,仍可以印印脚当他们的尊贵议员,因为他们是地区直选选出来的,有多少多少万张选票为后盾,立会主席也无权剥夺。如果他们真有这种想法,那就大错特错了。

  毫无疑问,直选议员是由选民一人一票选出的,他们的议席来自民意授权,依法有其认受性;但是,当选是一回事民意是一回事,要真正成为立法机关一员,还有一些程序和关口是不能逾越和必须要通过的,如品格审查不能有案件在身、不能有债务拖欠或被宣布破产,而依法完成宣誓就更是其中一道必不可少的要求。不依法完成宣誓,就算是十万票、一百万票选出,也不可能自动过户成为尊贵议员。

  因此,梁颂恒等人不要机关算尽太聪明、自以为高人一等,首天宣誓就大肆玩嘢,到他们想当议员了就可以安然登上议员宝座,稳拿每个月十多万的薪水和津贴。世间上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辱骂自己国家、不尊重议会和法治,是要付出代价的,纳税人也没有义务要花大笔公帑来养活一些连廉耻之心也没有的蠢人。

  对此,特区政府和权威消息人士日前就议员宣誓问题作出的劝喻和提醒是有效的,不依法准确、严肃完成宣誓是不能就任议员的;如果有人要为此提出诉讼,特区政府已作好打官司的准备;如法院未能作出裁决,唯一的最终办法就是提请全国人大释法。

  特区不能再乱、立会不能再乱,公然侮辱国家和鼓吹分离分裂是不能容许的,立会议员必须依法宣誓就任,将会进一步确立一国两制和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范例。

本文为新时社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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