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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社评:核心是绝不容“港独”参选

  新一届立法会选举,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等人被拒诸参选门外,反对派及部分法律专业人士,就选举主任的权力问题提出质疑,指为政治审查与越权。其实,整个事件,关键并不在人事或程序,而是不容港独参选的重大原则问题。

  今天,因为一些表面理由而在为梁天琦出头的人,他们有没有认真想过:梁天琦等人在参选背后抱持的是一个什么目的和什么理念?他们削尖脑袋、自言不惜爬也要爬进立法会去,为的到底是什么?是搞好香港、服务市民,还是反其道而行之?答案已是不言而喻的。

  梁天琦等人要参选和进入立法会,唯一的目的,就是推动港独。他们自己对此也并不讳言。参选前,梁天琦等不止一次公开说过,革命必须要从架构内部做起,只要他们参选成功,就可以把问题带进选举中去,让港独成为立法会选举中的公开议题,供选民作出抉择;一旦成功当选,港独议题就更可以登堂入室,在特区立法机关内提出讨论以至表决了。

  因此,事实摆在眼前,梁天琦等人的参选或被拒参选,实质就是一个是否容许港独分子把港独主张带到特区政制架构中去的问题。完全可以设想,如果梁天琦成功当选,下一届立法会议程出现香港应该独立的议员动议,就绝非什么奇怪的事。

  那么,一旦特区出现此种公然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分裂国家的言行,而且不是出现在架构外而是在架构内,中央将如何自处和处之?中央有可能在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大前提下容忍香港特区这样做而不予以有力的遏止?

  一旦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有所调整,港人社会是否付得起这样的代价?港人又是否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那时,害到港人鸡毛鸭血的梁天琦之流,又会出来承担责任、承认错误吗?

  因此,事实毋庸置疑,一国两制下,特区立法会选举不能容许港独分子参与,并不是什么程序问题或公义问题,而是一个丝毫不能退让和含糊的政治底线问题。

  梁天琦之流如能参选甚至当选,是特区之祸而非特区之福。对此,所有真正希望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更长时间不变的市民切不要天真和糊涂了。

  而且,退一步而言,由选举主任通知报名者不获参选资格的做法,也无可厚非和完全合乎法理基础。选举主任所做的,只是核实、查证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包括确认书是否属实和信得过,所查对的是资料的真确性而不是政治立场,如此又岂会是什么审查或越权?

  说到底,那个梁天琦,不管说了一百遍我不支持港独、签了一百份确认书,你会相信他不是一名港独分子吗?

本文为新时社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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