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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斥反对派为选票庇"独" 议员:"港独"如"玩火"

  新时社网5月6日讯(记者龚学鸣)对于“港独”分子组党和宣传是否违法,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前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昨日表示,若有关人士以社团条例申请组党而不获批准,却继续运作,肯定犯法。他直斥,有反对派人士或明或暗支持“港独”,做法危险,“港独”破坏中央与特区政府的互信,不应让歪风传下去。

  李少光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港独”人士组党和宣传是否违法要由律政司研究,但若他们以社团条例申请组党而不获批准、却继续运作,肯定犯法。他批评,反对派一些有头有面人物或明或暗支持“港独”,是不对的,又认为反对派党内成熟一派反“港独”,但另一方面又鼓励年轻一辈支持,有其政治考虑,企图兼得温和及激进的选票。

  对于有人倡议“自决”,李少光直指是“死路一条”,认为香港不可能“自决”,因为香港自古以来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而从实际去看,无论任何角度,香港都不能离开内地的支持,如食水供应、经济等等都与内地密不可分。

  他强调,应严加谴责有关倡议,香港人对“港独”要直斥其非,不要让这种歪风继续下去。

  至于高铁“一地两检”的争议,李少光说,虽然“一地两检”有法律复杂性,但如果各界集思广益,相信会找到一个不违反基本法而落实“一地两检”的方法。他又以内地公安到意大利与当地警员一起巡逻为例,指两个国家都可以有共识,不明白为何一个国家内找不到一个方法。他又批评,部分反对派将问题政治化,坚持内地人员一定不能在港执法,并指反对派不知道他们何时才懂得妥协,“成日揽住一个政治观点,最后会一事无成”。

  谈到特首女儿梁颂昕行李事件,李少光说,行李是经过严格程序才送回给梁颂昕,所以所谓危害飞机安全是不存在的。他又说,这不是一宗独立事件,过往亦有类似,认为不应过度炒作。他又称,自己都是父母,子女有事,父母一定是心急帮忙,“唔可以怪梁生梁太,但介入程度可以思考下”。

  梁美芬:宣扬“港独”如“玩火”

  图:梁美芬表示,若有人以“自决”字眼掩饰“港独”,同样违反基本法\资料图片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前日联同多名法律界人士发表反“港独”宣言。她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重申,“港独”论述危险、破坏“一国两制”,认为各界应研究如何制止,政府应清晰表达意见及立场。

  梁美芬以“玩火”比喻宣扬“港独”,指玩火不一定有即时危险,但不知何时会酿成火灾,也一定会牵涉其他人,应提早扑灭“星星之火”。至于提倡“港独”触犯什么条例,梁美芬指,在民事上一个社团若无合法登记,但仍以该名义公开活动,负责人要负责任;在刑事上则要考虑其煽动言行,若只是言论,没有行动是没有问题,至于是什么行动,不同人有不同看法及尺度。她又指根据国际人权公约,言论自由不是绝对,不能不理会国家安全,不能以言论自由合理化所有行为。

  梁美芬又强调,主权国内其中一个省、市,并不能“自决”,“自决”只能整个主权国“自决”,若有人以“自决”字眼掩饰“港独”,同样违反基本法、国际法及“一国两制”。她呼吁提倡“港独”的年轻人修改政纲、理念。至于“港独”思潮的成因,梁美芬认为是“一国两制”关系处理不佳,年轻人认为政治发展未有突破,遂提修改基本法、“港独”等主张。

  至于有人不接受基本法,更希望修改基本法、加入“港独”选项,她引用基本法第159条第四段,指任何人修改基本法均不能违反“一国两制”,“无论2047前还是2047后,香港脱离中国主权都不是选项”。她重申,基本法是大型社会契约,各界应以和平、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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