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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进党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有三大陷阱

  4月1日,民进党版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终于露出庐山真面目。对此,民进党一方面自吹这是史上最严监督条例,一方面又称充分展现了民进党对大陆的善意。到底是善意还是恶意?细加推敲,不难发现该草案处处暗藏玄机,最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以释放善意之名,行欺世盗名之实

  首先,所谓名称之变是对大陆善意之说根本不成立。早在2013年两岸服贸协议签署后,部分学生在民进党蛊惑下发起太阳花学运,最终,马英九当局与民进党达成先立法后审查妥协,始有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之议。但因民进党一再阻挠,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迟迟未能进入立法程序,直到今年1月民进党全胜才不得不面对此事,3月22日蔡英文拍板确定使用两岸而非台湾与中国。蔡如此选择,主要是为兑现维持两岸关系现状、维持现行宪政体制的选举承诺,因为若用台湾与中国,不但会改变两岸关系现状,也有违宪之虞。且这仅是单个案例,并不代表民进党已改变两国论或一边一国论的基本立场,将之吹嘘为是对大陆的善意,有过度解读、欺世盗名之嫌。

  其次,草案有违两岸商谈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精神。按草案规定,先由台行政部门决定谈判议题,再由行政院依法案程序授权海基会向大陆提议,再由两岸两会高层会谈确定议题并公布,之后再进行其他流程,谈判的启动不是根据两岸形势的实际需要,也非两岸商定,而是由台行政部门先决定。并且,立法院在谈判前、中、后三阶段都有权监督甚至修改。如此一来,虽然突出了台方对谈判的主导权,突出立委对谈判进程的控制权,却根本谈不上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二、以监督审查之名,行阻挠破坏之实

  若严重按草案规定行事,两岸协议根本窒碍难行。

  其一,概念不严谨让两岸协议的商谈、签署、生效都可能久拖不决。草案将订定两岸协议分为前、中、后三阶段,而这种划分只是(也只能是)抽象的,草案还规定要进行国家安全审查(这也是该草案的要害),而所谓安全在岛内并无共识,蓝绿、深绿与浅绿之间都无统一标准。这些不仅与立法应尽量严谨的要求不符,而且还将留下争论隐患,让监督审查旷日持久。

  其二,严重权力失衡让两岸协议进程随时可被中断。草案规定立委不仅随时监督两岸谈判,甚至可随时推翻中止。如此,不仅让立法权凌驾于行政权之上,徒增内部争议,更会导致民粹凌驾于专业之上。因为负责商谈的专业团队必须综合考虑台湾的整体与长远利益,不可能面面俱到,必要时可能暂时(甚至长期)牺牲部分利益;而每位立委优先考虑是选民,选民有区域、行业、阶层之分,且未必有远见。个别立委基于选举利益随时都可能反制谈判进行。

  其三,未体现九二共识核心内涵会让两岸协议根本不能举行。两岸商谈之所以能举行,关键在于两岸之间有九二共识这一共同政治基础。然而,该草案并未提及九二共识,这表明民进党迄今不认同九二共识核心内涵。若如此,两岸商谈都不可能举行,又何来监督审查之说。

  三、以安全审查之名,行台独分裂之实

  草案规定,今后的两岸谈判首先就要在前阶段由协议权责主管机关邀集相关机关进行国家安全影响初步审查,中阶段又须由行政院召集相关机关进行国家安全影响评估会议,进行复审,并且,任一阶段国安审查发现有明显危害国家安全之虞者,应即停止谈判。确实,两岸双方在任何一项商谈中都会做综合利害评估,这也符合谈判的通理,但如果民进党一再强调连他们自己都认为是空前严格的国安审查的背后,显然大有文章。

  除因岛内各党对国安理解不同会徒增纷扰,甚至让两岸商谈无以为继之外,更重要的是,可能让国安审查成为事实上的台独审查。当年,民进党长期攻击马英九主政时两会所签协议矮化主权、危害国安,就是首先从台独分裂思维出发。现在,仍视台独为圭臬,拒不认同九二共识的核心内涵,并且民进党已在立法院有过半优势。这将极可能导致,至少在今后4年内,凡有违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基本立场、凡有利于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协议,都可能会被民进党牢牢掌控的立法院随时否决。而在此强大压力下,台方的谈判团队中的专业人也将被迫按照民进党的国安标准严格行事。届时,两岸协议焉有能谈之理?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声称,这是最终版本,民进党执政后不会再提其他版本。倘若真如此,以民进党当前实力,该草案最终将过关生效。然而,若依此行事,两岸将很难签订协议,更遑论所谓监督了。难怪岛内舆论戏称这是两岸不协议条例。不过需提醒的是,民进党玩得起,诸位绿营立委可以磋砣时间,但普通民众却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党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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