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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使投资受损将获补偿 每年最高600万

  图:26日,上海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市领导和港澳委员座谈。座谈会上港澳委员踊跃发言,并为上海今后的发展献言献策中新社

  新时社网1月28日讯 (记者夏微)为加快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久前刚刚印发的《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就将于下月起正式实行,根据该办法,若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而发生实际的投资损失可获得一定补偿。在27日举行的政协上海市十二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大会发言上,上海市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就此表示,天使投资(即自由投资者或非正式风险投资机构对原创项目构思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的一次性的前期投资)风险的补偿,需抓好依据、管理和公开三个环节。

  每年最高可获600万补偿

  屠光绍称,科技创新,特别是在种子期的科技创新必须要加大支持的力度。对于天使投资风险的补偿,有三个环节要掌握好。一是依据要实,现在从国家到地方都支持天使投资,但是补偿的依据必须要实。二是管理要严,必须要建立一套严格管理的制度,当然,这对政府的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是必须要公开,结果如何必须要公开。这几个环节做好了,就可以使这套政策真正能起到作用。

  据了解,《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对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30%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人民币,下同),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此前,上海已多次提出要扶持科技创业和鼓励风险投资。2015年5月,上海市在《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中提出要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的规模;9月,在《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更直接提出要建立对天使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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