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立法会选举报名将于明(二十九)日截止,迄今为止,地区直选已共接获七十六份提名表格、功能界别则有六十份,情况正常、畅顺。然而,声称参选的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梁天琦及社民连吴文远等却节外生枝,日前就签署确认书一事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昨日指事件并无迫切性,拒绝提前处理。
事实是,梁天琦和吴文远等不惜搬出民主大状李柱铭代表入禀,以为胜券在握,而李柱铭也在庭上提出了种种所谓理据,指确认书剥夺了参选人的权利;然而,主审法官在经过详细研究后指出,确认书对参选人权利并未造成任何障碍,即使梁、吴两人因此未获提名,日后也可循选举呈请提出上诉,因此事态不具迫切性,并无提前处理的必要。
在法院的公正裁决下,梁天琦与吴文远等不甘于失败,正密谋以更狡狯的方式来对抗。其中,吴文远表示不会签署,梁天琦则声称不惜接受胯下之辱签署确认书,一旦当选就可以在立法会议事堂内推动港独,云云。
梁天琦这一说法,明显是挑战选举条例,其无视法治和毫无诚信可言的嘴脸更叫人吃惊。
事实是,在现行选举条例下,确认书和提名表格都是由选管会制订、颁布及执行,同样都具有法律效力,而提名表格内载明:参选人签署后如有违反,即属作出虚假声明,依法要负上刑事责任,包括罚款、入狱及五年内不得再参选。
因此,梁天琦虽然狡猾,公开声言为了达到参选目的而不惜作出违心的签署,甚至主动收起了印有港独内容的参选宣传单张,但这一如意算盘显然是打不响的。
事实是,梁天琦自成立本土民主前线以来,公然提出及推动港独,大年初一夜在旺角参与暴乱,主张暴力对抗,其港独主张已经昭然若揭、人所共见,不存在个人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即使签了确认书,选举主任仍然可以根据其过往言行纪录要求进一步解释,不可能一夜之间把过往的港独主张如粉笔字般全都抹掉。
因此,梁天琦以为只要口是心非签署确认书,眼前暂时收敛,日后就有可能大摇大摆进入议事堂,在架构内公然推动港独,只能是痴人说梦而已。
特区立法会选举,是特区政治和法治的重要一环,参选人必须一重守法、二重诚信,而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则是所有参选人都必须遵守的共同守则,这其中,基本法第一章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更是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所有参选人都必须认同这一底线、遵守这一底线、维护这一底线。而港独主张与这一底线是积不相容的,任何港独分子削尖脑袋想钻进立法会,也是决不可能得逞和枉费心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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