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兴办公益事业,是否能得到保护和鼓励?
答:各级人民政府应支持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兴办公益事业,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他们兴办公益事业提供方便。
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兴办公益事业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们兴办的公益事业;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在考虑国家需要和法律许可的同时,选择兴办公益事业的具体内容,他人不得随意干扰或破坏;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兴办公益事业的投资,他人不得非法侵占、吞并或挪用。
归侨、侨眷及其境外亲友捐赠物资用于公益事业,应当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摘自中国国侨办侨务干校编著《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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