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工联会向警方颁发锦旗,感谢警方打击非法贷款中介骗案 /新时社报记者陈卓康摄
新时社网3月18日讯(记者 陈卓康)“你好!你是否有卡数或楼按正在供款?我们与多间银行有合作关系,可以帮你低息清数。”以为有“好介绍”纾财困,随时惹来债台高筑。警方调查发现,有前银行或电讯职员疑取得前客户资料后,专向楼按业主或财困人士埋手,游说先向财务公司借钱,声称“做靓”信贷纪录,以便介绍向银行申请低息借贷,但所得贷款被榨光作为“中介费”或“保证金”,受害人被骗金额最高达490万元。
香港警方去年八月开始统计涉及财务中介公司的投诉,截至今年一月,共接获496宗投诉中,132宗涉刑事成分,负责集中处理同类案件的西九龙总区刑事部,累积800宗投诉在处理中,涉及210间中介公司,中介费总额达三亿元,受害人最少被骗5000元,最大一宗是一名退休银行职员,遭同一公司两次骗去共490万元。
西九龙总区刑事署理总督察范俊业接受访问时称,近年常有急需周转的楼按业主或有财政困难的全职人士,接到自称财务中介公司职员来电,声称可联络相熟银行,提供低息贷款清还卡数或楼按,有中介职员讹称是按揭所属银行的职员来电,称“查数”发现事主擅自做二按,违反了银行的合约条款,需立即还清欠款,否则“收楼”,事主慌忙间信以为真。
贷款一个仙攞唔到
范指,事主按指示到一些外观具规模的写字楼会面,职员安排进行所谓“压力测试”或“债务评估”,以减低每月还款额及延长还款期等,然后游说事主先到财务公司借款还清旧债,“整番靓个信贷评级”,之后就会介绍向银行以较低利息借款。事主不虞有诈签约,但当财务公司批出贷款后,大部分甚至全部被用作支付“中介费”,事主其实是“一个仙都?唔到,仲要欠人几百万”,中介公司亦失去联络,所谓的银行低息贷款,也没有成真。
他表示,“吸血中介”较新的手法更会要求事主先交出一笔“保证金”,声称此举可向银行“争取较低息口”云云,而标榜“不成功不收费”、提供数个月免还款期,甚至代还数期财务公司贷款等,都是万变不离其宗。警方调查更发现,大部分中介公司员工曾任职银行、金融或电讯公司,怀疑有人由前僱主那方不合法地取得客户资料。
警方徵询律政司意见后,近期作出首宗针对现行中介公司犯罪手法的检控,一家于去年三月被捣破、位于尖东的中介公司,21名被捕职员中有17人被起诉,16人被控“串谋诈骗”,三人被控“串谋洗黑钱”,下月13日将于区域法院审理。此案涉及32名报案人,涉款逾400万元,受骗者相信远超此数。
警方呼吁,市民收到声称推销借贷来电时,应先核实对方身份,并向相关银行查证,了解清楚合约条款及中介费用计法,若不清楚条款,切勿签约。
苦主堕吸血中介骗局经过
受害人持有物业楼按,或有现金周转困难
收到直销电话,来电者自称银行职员、财务顾问等
来电者知悉受害人身份及按揭纪录
被邀到装潢精美办公室与衣?光鲜职员会面,部分个案仅在电话或网上操作
建议先到财务公司借款,偿还小部分款项,令信贷纪录变佳
声称交出“中介费”或“保证金”等后,就可获得银行低息贷款清数
按来电者指示到财务中介公司,进行“压力测试”或“债务评估”
黑中介着晒西装满口金融术语
【记者陈卓康】“吸血中介”利用似是而非的理由和“专业人士”的包装,巧妙避过法律监管,看准受害人急需周转的心理弱点,即使对合约条款一知半解,仍同意付出昂贵“中介费”。有苦主更被多间中介公司欺骗七次,多人被迫至破产甚至自杀。
西九龙刑事总部高级警司文达成形容,“一般诈骗最多呃哂你袋里的钱,财务中介最惨系呃完你,仲要令你周身债,层楼都无埋”。他坦言,财务中介公司案件调查及搜证极为复杂和耗费时间,虽然案件经常出现某财务公司和律师楼的名字,难以证明财务公司与中介勾结,不少财务中介公司都有律师团队协助。至于控告诈骗罪,则需要大量互相扣连的证供举证疑犯诈骗的犯罪意图,警方会尽力调查。
署理总督察范俊业指出,中介公司自称与银行长期合作的“环球财务顾问”或“会计事务所”,但事实上与银行毫无关系,而且三至六个月便搬迁、倒闭、易名重施故技,令警方难以追查。
范俊业形容,此类公司租用尖沙咀区乙级写字楼,令客人相信具规模,职员多打扮光鲜,“着晒西装,拿着iPad笃笃下”,而且满口专业金融术语,合约书更是製作认真,“见你是外国人就用中文版,婆婆就用英文版”。警方资料显示,受害人遍布各年龄层和社会阶层,有无业、退休人士、家庭主妇,以至专业人士,“有受害人本身是会计师,但中介职员解释一大轮根本不明白。”
受害者的下场多是破产、卖楼、家庭破裂。去年一名印刷厂东主疑被中介公司欺骗,150万贷款全付作“顾问费”,最终自杀身亡。据警方资料,有一名39岁残障人士本身欠30万楼按,前年九月误信中介公司,以为可安排提供低息贷款,再向财务公司借120万元,中介收取92万作顾问费和保证金后食言,令他要每月还款3.3万元,现正考虑申请破产。
工联会促发牌监管财务中介
图:西九龙刑事署理总督察范俊业(左)和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呼吁市民慎防中介公司诈骗/新时社报记者 陈卓康摄
【记者陈卓康】现行《放债人条例》订明,持牌财务机构放债利息不得高于60厘,但财务中介公司的规管存在法律漏洞,中介公司往往巧立名目,套取市民大部分贷款额。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接获180多名中介公司诈骗贷款个案,130多宗已转介警方跟进。她认为现时申请成为财务公司门槛宽松,促请政府检讨《放债人条例》,设立发牌制度监管,相信有信誉和规模的财务公司同意牌照化。她谓已向行政长官梁振英及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反映问题,特首向她承诺会跟进。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根据现行《放债人条例》,任何人藉虚假、误导性或欺骗性陈述,或不诚实地隐瞒重要事实,欺诈地诱使其他人向放债人借款,均属刑事罪行,条例亦明文禁止放债人与任何人共谋向借款人收取费用,违者都可被处以罚款及监禁。
此外,财务中介公司如作出《商品说明条例》禁止的营业行为,例如“虚假商品说明”或“误导性遗漏”等,即属犯罪,同样可被处以罚款及监禁。如中介公司的行为涉及刑事成分,警方可根据现行法例如《刑事罪行条例》处理及跟进。
当局表示,一直密切监察与放债业务有关的不良中介手法的情况,为了加强保障借贷人士,正与警方紧密沟通,以检讨警方近期的执法经验,并检视有关放债业务中涉及中介服务的规管安排,稍后时间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彙报有关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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