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黄台仰(中)涉暴动案,昨出庭应讯/新时社报记者蔡文豪摄
新时社网3月23日讯(记者邓滔)“港独”与“藏独”有合流之势!参与旺角暴乱的“港独”分子黄台仰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时自曝,下月将赴印度,参与在达赖喇嘛寓所举办的第十一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会议,历时长达十日。该会议达赖喇嘛也会出席,黄台仰声称届时会提出包括“本土意识”在内的议题。黄为此额外支付五万元担保金,获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后至5月10日再讯。
在旺角暴乱现场涉嫌指挥及煽动示威者冲击的“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早前被控以一项暴动罪。案件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堂,黄台仰集资五万元,冀离港会达赖喇嘛,获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后至5月10日再讯。
被告黄台仰(22岁),报称无业,被控一项暴动罪,暂时毋须答辩。控罪指,黄台仰涉嫌于今年二月八日晚上至九日凌晨时分,在旺角一带与其他人士参与暴动。
律政司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昨日向法庭申请将案件押后七星期,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索取律政司的法律意见,获裁判官批准。而黎嘉谊又不反对被告于期间继续担保。
官准离港额外保释金五万
辩方律师鲍安迪则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表示黄台仰将于下月26日至5月5日到印度,参与在达赖喇嘛寓所举办的第十一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会议,他指会议有逾千名青年参加,达赖喇嘛都会出席,届时黄台仰会担任讲者。律师希望法庭准黄于期间离港,而黄愿意额外支付五万元保释金,以证明他没有弃保潜逃的风险。而据律师在庭上透露,该五万元是黄从朋友中筹得。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听取双方的申请后批准被告保释,除现有的保释金及人事担保外,黄另需于4月26日至5月5日离港期间,额外要交出五万元现金,并遵守原有的保释条件。黄的原有保释条件包括:10万元现金保释、由其母亲作担保人的10万元人事担保、不得离开香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住在报称的地址、宵禁、一星期三次到将军澳警署报到、若更改住址便需在24小时前通知将军澳警署,以及不得进入旺角道、花园街、登打士街及上海街等范围。
黄台仰在庭外声称,自己是“藏传佛教”教徒,又扬言自己将会在印度出席会议期间,谈及香港及民族事宜。而被问到会否提到“本土意识”,他回应指:“唔单止本土意识”。
据资料显示,自旺角暴乱事件后,警方至今已拘捕78人,包括68男及10女。其中,50人已到法院应讯,49人被控以暴动罪,一人被控“非法集结”。
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9条,如暴动罪在高等法院处理,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但在下级法院,经循简易程序来定罪,最高仅可监禁五年。
相关阅读:研习营“独派”大聚会
“本民前”发言人黄台仰自曝下月会赴印度参与第11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InterEthnic InterFaith Leadership Conference),该研习营由“台谍”杨建利创办的“公民力量”主办。
资料显示,这个所谓的“研习营”是一个汇集了各种“独派领袖”的政治聚会,当中有“疆独”、“藏独”及“法轮功”等极端势力分子,其间更有各种以反华运动为议题的研讨会和培训班。
香港代表参与研习会并非首次,去年学联前任秘书长周永康、罗冠聪和社民连陶君行参与了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第10届研习营,并在会上大放厥词,宣称香港政改方案没有民主成分,不是“真普选”,甚至妄图鼓动国际社会逼迫本港否决方案。
在过去几届研习营,达赖喇嘛都以视讯和与会者通话,亦曾发表书面致词,今届在其寓所举行,据昨日黄台仰的律师透露,达赖喇嘛将出席会议。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